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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 政府直接问责校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 10:45   千山晚报

  本报讯义务教育该免的学杂费没有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即日起至11月30日,鞍山市物价局将联合教育局、政府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市民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在依法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基础上,予以公开曝光。

  据介绍,此次检查时限为2007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检查内容包括: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各个学校是否免除了学杂费,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有没有享受到免费教科书、寄宿学生的补助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存不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的行为及开支情况;中小学校是否存在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是否存在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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