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宿舍现“性爱报告”情理不容

2013年11月17日16:21  长江商报 微博   

  一份印着“理工性爱报告”的小报纸,出现在厦门理工学院[微博]的学生宿舍内,校方称已经及时制止这份“性爱报告”在校园内发放。而该报告是校园附近的商家在未得到校方允许的情况下,找一些学生擅自发放的,就是商家做广告的噱头,完全是出于商业目的。(11月15日《海峡导报》)

  虽然现在不是一个谈“性”色变的年代,但也应该有节有度,不能肆无忌惮。大学教育虽然提倡思想解放、自由探索,但这并非就可以超越伦理,无边无际了。别说在受儒家文化熏陶的中国,就算是一直提倡性解放的西方国家,在教育界内也是有所界定的,并非任“性”泛滥。毕竟,对性观念适度的引导和完全的放开是两个概念。

  而此次出现在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宿舍内的“性爱报告”,其实就是学院附近几个商家印发的小广告,虽然商家面对记者的询问,再三强调说“出发点挺好的,学生也需要一些这方面的知识,这是个挺正面的事情”,但我们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商家的理由很是滑稽、可笑。

  教书育人,是学校的职责,即使你是一个有良知的商家,常年在学院附近经商,发现学生的确缺乏性方面的知识,你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如向校方或有关教育部门提出自己的见解,或出资赞助校方开展正规的性教育课程等等,我想渠道还是畅通和多样的,说不定你还能被评为2013年度国内公益商家呢。

  估且算你是张小报纸,算你的出发点是为学生好,但有没有想过,小报纸上的这些“露骨图片”还有夹杂广告,如何能够自圆“性爱报告”是个正面的事情呢?再者,现在国家打击非法出版物的拳头正锋,你一无刊号,二无正规出版社出版,三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你就擅自印发,还明目张胆投放到大学校园,你就不为自己捏把汗?

  所以,此次厦门理工学院出现的“性爱报告”,于情于理都是不能让人容忍的,所幸校方及时阻止,但不能就此罢休,要报请相关职能部门鉴定,有没有涉嫌散播色情文化、是否属于违法传播不良信息等等,要坚决断了不法商贩的歪念头,还校园一片净土。(长江网 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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