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劳伦斯故乡伊斯特伍德
文/ 郑子勤
<1>
伊斯特伍德,一个阳光暖暖的小村。
1885年,劳伦斯出生在这里。
1985年,我出生了。
我为此津津乐道,向朋友说:“我比劳伦斯刚好晚一百年出生呢!”朋友“噢”了一声,没有我期待中的惊喜。谁叫劳伦斯没有狄更斯、勃朗蒂出名呢,而我,更是一个无名小卒。
但对我而言,这却是重大的巧合,因为一百年后出生的我和大作家都是诺丁汉大学的学生。我在图书馆的三层埋头读书做笔记时,他的大作已请被进了一层的手稿珍藏特馆。
某天在图书馆,作家们的灵魂透过厚厚的书脊彼此问候时,劳伦斯,附在我耳边悄悄地说:我的作品你要读,我的故乡你要去……
<2>
初春的一天,我站在伊斯特伍德,金色的阳光洒落在窄窄的街道上,热闹的小铺头沿街排开,街上熙来攘往的都是老人,拎着袋子,推着小车,慢慢地走。
对街的景致凝成一幅流动的色彩饱满的画卷。
——劳伦斯的故乡就在眼前。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乡村,一个曾经以采煤为生英格兰中部的旧矿区。
我的脚下出现了蓝线。小村庄为纪念作家,在水泥路上画了一条蓝线,村民告诉我,只要跟着蓝线走,就能到达作家生前住过的地方,看到他作品中描述的建筑和风情。多聪明的参观指南!
这是个奇怪的村庄,因为村民们说起话来,带着浓重的口音。来英国近两年,四处周游,听到各种英语方言,都没有这般奇怪。两周后才偶然得知,原来村民说一种当地土话 ,“早上好”是“Ay up miduck ”。“Jagudahn?”是“去看球赛吗? ”还有,“Yowl koppit”意思是“我担心你会遇到麻烦”。连法语和德语都和英语长得几分相似,而这小村的方言却让人一头雾水,无从猜测。
这多像国内一些地方,安徽歙县常常过了一条河就是另一种方言,闽南人和闽北人也很难互吐乡音。这诺丁汉西北部八英里的小村,却说着和城市截然不同的话,让我惊讶不已。
可究竟这小村还有什么神奇呢?它与劳伦斯的关系又如何呢?
<3>
很久以来,劳伦斯和他的故乡似乎相互遗忘了。
提起诺丁汉郡,人们更容易想到罗宾汉这个传说中的英雄。编故事的人以舍伍德森林为背景,以诺丁汉为故事的上演地,给这片土地渲染上一层传奇色彩。
而真正的居住者劳伦斯,却鲜被人提。不知道这是诺丁汉的遗憾,还是劳伦斯的遗憾。
劳伦斯的母亲是一位中产阶级的知识女性,虔诚的基督教徒,而他的父亲是一名矿工。展览馆介绍文字中对这段婚姻的断语是“病态的结合”,我对这种毫不隐讳的评价感到惊讶。
更让我诧异的是,故乡伊斯特伍德坦率地说:劳伦斯和我们的关系不好。在矿区,一个年轻人不仅不以养育了村民的矿产为荣,还充满了厌恶,整天满脑诗歌、小说这些轻浮虚无的东西!同时代的村民对他都没有美好的记忆!
是的,读过劳伦斯的作品,更懂得村民不喜欢他的理由。他的小说中洋溢着对小村秀丽田园风光的赞颂,和对村边几个煤矿的憎恨。他憎恨肮脏的煤矿污染了清溪绿野,厌恶残酷的工业化改写了田园诗情,悲悯村民们沦为悲惨的矿工。
他们渐渐走进煤矿。矿山乌漆麻黑地静静地屹立在稻田之间,一大堆一大堆的矿渣仿佛正在麦田里升起。
“真可惜,这么美的景色,怎么偏偏有个矿井?”克莱拉说。
——《儿子与情人》
戈珍刚从彻西区和苏塞克斯来,对中部这座小小的矿区城十分厌恶,这儿真是又乱又脏。她朝前走着,穿过长长的砾石街道,把个混乱不堪、肮脏透顶、小气十足的场面尽收眼底……她们走下主干道,从一座黑乎乎的公家菜园旁走过,园子里沾满煤炭的白菜根不识羞耻地散落着……
“这真象地狱中的农村。”戈珍说,“矿工们把煤炭带到地面上来……这儿的人全是些吃尸鬼,这儿什么东西都沾着鬼气。全是真实世界的鬼影,是鬼影、食尸鬼,全是些肮脏、龌龊的东西。”
——《恋爱中的女人》
小镇的最后一个煤矿区直到二十年前才关闭,近一个世纪里,劳伦斯的文字伤害了他以采煤为生的乡民的感情。于是,他声名鹊起的时候,在家乡,却无奈地成为了最不受欢迎的人。
但是,劳伦斯的一生都悖弃了伊斯特伍德吗?小村也已将这份厌恨刻进它历史的躯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