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模拟试题一:住房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 17:11   华图公务员

  注意事项

  一、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做大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二、清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填涂准考证号。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为之作答的,不得分。

  三、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该立即停止作答,将是卷、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

  给定资料

  1、 67岁的冯正友一家7口原来在一间使用面积不到14平方米的平房里住了40多年,搬入天津市彩丽园廉租房小区配套设施一应俱全的新居后,每月上缴房租、

物业费不到80元。

  自2003年以来,天津市陆续建立了包括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租金补贴)、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公房租金核减在内的五条住房保障线。截至2007年7月底,天津市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已达6.1万户。

  近些年,天津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拆迁改造,尽管有近200万居民告别了旧居搬进了新房,但随之也出现了一些生活困难的家庭靠自己的能力无力买房的情况。“从根本上讲,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由于‘市场失灵’造成的。”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房地产研究专家卢卫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认为,政府介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实际上是在承认由市场配置社会住房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政策的引导和适当的资源投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

  “最近国务院颁布的‘24号文’站在民生的高度,充分强调了政府在住房领域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职能。”卢卫说,近年上涨过快的房价,已使得很多中低收入家庭被挤进商品房市场的漩涡而无力改善居住条件。政府只有找到自己的职责之所在,让市场和保障两条腿一样长,才能保证住房制度改革朝着理性轨道走下去。 

  天津是全国廉租房投入资金较多,建设规模较大的中心城市。半月谈记者从天津市建委了解到,早在1999年,天津就进行廉租房的探索,租售的对象为国有企业的困难职工。而从2003年开始,天津有计划地建设只租不售的廉租房,共建设了4个项目48万平方米、7282套,目前已全部交付使用。

  天津廉租房4个项目的建设,需要投入的资金达13亿多元。钱从哪里来?有4个渠道:一是由市财政支出;二是从住房公积金增值资金中的“廉租住房补充建设资金”提取;三是由使用廉租房的行政区按使用住房的面积负担;四是从廉租房配租家庭缴存的拆迁补偿安置费借资。天津制定的关于廉租房的文件就达十多个,配套政策完备,确保了廉租房建设不走样。半月谈记者在彩丽园廉租房小区看到,小区拥有和普通商品房一样的绿地、车棚、防盗门、对讲门铃等设施。

  为了解决一些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暂时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拆迁低收入家庭──所谓“夹心层”的住房过渡性安置难题,2004年底,天津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经济租赁房,将这部分群体纳入了住房保障体系。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改革处处长许南介绍,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有2118户低收入家庭配租了经济租赁房,有1842户享受了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此外,天津经济适用房目前已销售237万平方米、2.89万套。

  自去年元旦,天津实施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政策,相继把全市城镇范围内“低保”和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模中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了租房补贴范围,自今年4月1日起,又把持有“特困救助卡”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了租房补贴保障范围。享受公房租金核减家庭则有2.37万户。

  2、在接受半月谈记者专访时,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王广国认为,郑州在探索破解低收入家庭住房难方面取得了5大突破:一是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意见》(郑政〔2006〕19号)文件的出台为标志,实现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在政策机制方面的全方位突破;二是以解决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标志,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最低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的突破;三是以廉租住房目标责任书签订为标志,实现了廉租住房覆盖范围由市区向市属县(市)的突破;四是以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捆绑建设为标志,实现了廉租住房房源由租、购“二手房”向开发建设的突破;五是以成立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标志,实现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由单纯依靠财政拨付向建立多渠道融资平台的突破。

  郑州市从2002年以来共筹措廉租住房保障金6000多万元,累计有2461户低收入家庭纳入了廉租住房保障线。在《郑州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里记者看到,郑州市“十一五”末,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家庭将达到25000户。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自1995年起步以来,共开发建设537万多平方米,为5000余户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郑州市去年以来对全市下达的建设计划项目进行了全面普查。目前,郑州已经对5540套、近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进行了“阳光销售”。

  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组建,是郑州保障住房的一大独特亮点,其定位是行使政府住房保障职能为主,以赢利为辅。这种做法一度引起了房地产企业和学者的质疑。王广国局长的看法是:“公共住宅公司是做市场企业不愿做、做不好的事情。现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利润率低于10%的项目根本不会考虑,但是郑州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只要有2%~3%的利润,甚至不赔本就可以承担工程。有人会问:既然是承担了政府的职能,为什么还要讲究利润?实际上,任何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利润的话,不可能实现持续发展。”

  王广国局长把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职能概括为三大类:一是建设廉租房、周转房、经济适用房和农民工公寓;二是承担老旧小区的改造;三是托管问题楼盘。2002年以后形成的烂尾楼,绝大多数都是住宅商品房,债权复杂,涉及面大。

  “十一五”期间郑州市大约需要120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其中政府自建25万平方米,占总量20%,其他80%向社会上寻找。如何解决每年建设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和租金发放所需的1.8亿元资金?王广国局长透露,今年新成立的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准备和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争取得到政策性贷款。

  3、 厦门市借鉴香港、新加坡的经验,自2006年5月正式启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目前全市正在建设和计划建设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有16个,可建住房约4.1万套,建设投资约96亿元(含基准地价的总投资约130亿元),这些项目将在2010年以前全部竣工。

  2006年底,厦门全市城镇户籍人口109万人、约35万户家庭,已有19万多户次通过房改和购买渠道取得了政策性住房(包括侨房安置房、拆迁安置房、危改安置房、单位自管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等),有2万多户次承租直管公有住房(政策福利房),加上2.68万套私房和20多万套商品房,大批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我以前住的都是窄小的平房,有时借房住,有时租房住,有时跟儿子、女儿合住,算算一共搬了12次家,搬家都搬怕啦,这次总算稳定啦!”在厦门市前埔南区10幢606房,退休职工张碧珍住上了这套由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的80%是由政府承担的,她每月只需支付217元房租、外加25元物业管理费。张碧珍说,她自己完全有能力支付这些钱。

  厦门市从2000年开始实行廉租房政策,2006年底全市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居民有4300多户,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但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家庭毕竟只是占全社会20%的低收入家庭中的一小部分。厦门市副市长裴金佳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的过程中,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消费问题日益凸现,政府已经有必要通过政策和经济手段,为中低收入家庭承担住宅消费保障的职能和责任,弥补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缺陷,实现居民住宅由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化,这也是政府的分内事。

  为此,新推出的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重要内容就是扩大覆盖面,明确保障对象包括中低收入家庭、公务人员(含教师等)、引进外来人才等,大大调高社会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资产控制标准。目前全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条件约1万户,其中引进的外来人才及公务人员占2300多户。

  4、住房问题是一个关乎民生的大问题,备受社会关注。面对节节攀升的房价,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有意见,政府也在不断探索解决之道。 

  8月13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24号文”),11天之后,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一系列被称为“中国住房体制迎来第三次变革”的举措,都聚集于一个焦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这表明政府在解决公民居住权的问题上已经找准自身定位”。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社会目标只能依靠非市场化的住房保障体系,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正在逐步完善。

  我国城镇住房体制改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经过多年的试点探索,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房改的根本目的是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福利性旧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由此,我国城镇住房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1998年,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颁布,从当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1998年房改的基本思路是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加快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普通商品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对高收入家庭购买、租赁的商品住房,实行市场调节价。发放住房补贴。”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城市与房地产经济研究室主任倪鹏飞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采访时告诉记者。

  我国从1998年开始推行经济适用房,建设部的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占商品住宅竣工面积的62.33%。但是近年来,全国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比重逐年下降,2003年经济适用房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降至6.1%,2004年进一步降至4.6%,2005年已经降到了2.9%,2006年则仅为2.6%。

  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采访时,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宏观运行室主任张海鱼告诉记者,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体现了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职能和目标,但是却采取了市场化(货币化)或准市场化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目标,结果不仅没有给中低收入者带来真正的实惠,在供应对象、建筑户型和房价等方面存在问题,为寻租和腐败提供了条件。从表面上看,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主要是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但实际上,经济适用房的性质已经改变,较低的价格使其成为投资的对象,并按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把真正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者挤出这一市场。

  林家彬也指出,由于1998年之前大多数人都是享受的政府低水平的住房保障覆盖,当时的改革就是要实行住房商品化,房改政策的主旋律是市场化,而对政府责任考虑得很不充分,也使1998年提出的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的目标没能很好地实现。

  至此,1998年房改的初衷被严重扭曲,“买不起房”、“租不起房”成为都市中的新现象,“房奴”成为都市中兴起的新群体,人们猛然发现,在打破了原来低水平住房保障局面后,自己完全被搁置在保障之外,只能望着节节攀升的商品房房价兴叹,尤其对于低收入者,更是面对水涨船高的房屋租金捉襟见肘,即便是那些贷款买了房的人也在感叹:“每天早上睁开眼睛就欠银行一百块钱的生活压力真的很大,更何况还要持续30年”。于是,很多人又怀念起福利分配的日子。 

  意识到住房领域的诸多矛盾,针对房价偏高和住房结构不合理问题,2003年起,政府开始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调控的主要方式是依靠行政手段控制土地供应,对新建房屋的户型和面积进行限制,提高对开发商的贷款门槛。

  “一系列的调控政策还是取得很大成绩的,房价上涨幅度得到了相当的抑制,若没有宏观调控,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可能已经无法收拾。尽管如此,也必须看到宏观调控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房地产价格依然偏高,住房供需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除了在执行上存在不到位的问题之外,主要还在于调控方式出现了偏差,简单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解决房地产市场的根本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住房制度不完善,既包括市场制度,也包括公共政策,解决这一问题主要应该是改革和完善制度,一方面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另一方面,更多是要通过金融、财政、税收等经济利益手段引导供求行为,解决市场结构问题,同时要完善住房公共政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履行政府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中的责任。”倪鹏飞告诉记者。 

  5、 受需求旺盛的拉动和土地资源的约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商品房均价呈逐步上升的趋势,尤其是2004年至2006年,新建商品房年同比价格分别上涨9.0%、7.7%和5.6%,逐年较大幅度上涨,今年8月份同比上涨9.0%,房价总水平偏高(见表2)。其中与中低收入群体相关的各类经济适用房价格、普通住宅价格和二手房价格、租赁价格也相应上扬。 

  表1:2005年12月-2007年8月各类住宅价格同比变化(%)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整理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房价增长幅度更大(见表3),使得本地中低收入居民难以承受。在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中,2007年8月份房价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北海18.2%、深圳17.6%、乌鲁木齐15.5%、北京13.5%和蚌埠11.1%等。尤其是北京和深圳,房价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持续较大幅度上涨,今年8月份又创新高。这些城市房价居高不下,使本地中低收入人群购房更加困难。

  表2:2006年下半年以来部分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整理

  6、《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24号文)中,把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当前解决民生问题、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重要方面来抓,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体现社会公平、维护群众利益、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体现了政府关心民生的精神。近几年我国一些大中城市房价持续较大幅度上涨,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住房供给比例过低,突现了当地普通居民买不起住房,低收入贫困居民住房难的矛盾,中低收入住房问题已经成为目前最大的民生问题。24号文中,已经明确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政府必须介入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的解决,各级政府将作为构建和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的主体发挥作用,把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作为当前和今后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并根据国家的财力,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政策的实施,将使我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解决和改善,使其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其次,初步建立了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24号文中不仅明确了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而且包括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基本囊括了城市中所有的低收入群体。适应城市中不同的低收入群体,实行相适应的住房措施,形成了完整的政策体系,使城市中所有的低收入群体,都可以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都有希望改善住房条件。与此相适应,完善了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建立了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做到了组织落实;落实工作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要对所属城市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落实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包括低收入保障用房的建设用地,住房保障的资金来源,保证住房质量和功能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住房保障制度有效落实。

  第三,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城市低收入家庭是社会各阶层支付能力最弱、住房最困难的群体,这部分人群住房困难得以保障,一是解决了这部分人的住房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居,可以促进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二是将减少大量中低档住房的市场需求,调整住房市场的供给结构,缓解住房市场的供需矛盾,平抑住房价格。

  24号文件出台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但也在关注,是否能尽快实现,关键是地方政府和城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

  虽然文件中精神明确,责任清楚,配套措施具体,但还需要城市政府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大量具体的基础性的工作。例如,要进行本地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建立住房档案;根据本地的居民生活水平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对住房保障资金和房源进行筹集、核算与安排;更主要的是,在安排保障性住房时,还要考虑保障对象的就业、子女就学情况等。住房保障制度的落实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强化政府责任,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核心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把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作为当前和今后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且落实

  7、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街道的居民李宝山一家三口原来挤在10平方米小屋里,老李形象地说“那时我家进门就是床,两个人在屋里就转不开身”,可一家人月收入1000元,超过了申请廉租住房的低保线标准。自从北京市把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标准从300元的低保线提高到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后,这样,原来住不上廉租房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老李家,也能享受到廉租住房提供的租房补助。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发布了这样几个数字勾勒中国人的居住条件:改革开放的197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建筑面积是6.7平方米;80年代末期“房改”后,到1998年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提高到了18.7平方米;1998年以后,停止实物分房,改为货币分配,同时培育和发展了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市场,2006年全国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7平方米,城镇居民住房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人均建筑面积27平方米只是一个平均数,很多人的人均建筑面积远远高于27平方米,还有相当数量的家庭的人均建筑面积远远低于27平方米。在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当中有1000万户的人均居住面积还不足10平方米。随着国家规定“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从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400万户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外,又将有600万户居民像老李家一样,能通过廉租住房改善住房条件了。

  8、 “廉租房”被视为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但在目前的实际推行过程中,仍未能有效发挥其“救命”功效。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如是说,2006年,全国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5.3万套,建筑面积293.68万平方米,仅完成计划的1/3左右。目前全国仍有4个地级市及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廉租房“僧多粥少”依然是客观事实。

  近日来,关于廉租房和改善低收入者住房条件的好消息频频传出。8月7日正式印发实施《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8月2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进行部署;中央编办还批准建设部独立设置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司。齐骥说,这一切都在于要实实在在地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也首次把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十一五”末要把廉租房的覆盖面扩大到整个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这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从保障廉租房建设的几个资金来源就能看出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所在:

  首先,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2006年全国城市土地出让金的净收益2978亿元,不到3000亿元,其中10%也就是近300亿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成本和风险准备金后,其余的收益全部用于廉租住房的建设。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国累计提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大概有100亿元。

  第三,由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将近60%以上是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2/3以上也是在东部地区,而法律规定这些资金又不能跨地区转移使用。对财政比较困难的西部的省区,中央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给予支持,以保证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实施。

  以北京市为例,最低收入组与最高收入组的收入比值从2000年的4.09倍扩大到近年来的5.65倍。“十五”期间,低收入群体年均收入增长率为6.3%,高收入群体年均收入增长为17.3%,相差11个百分点。收入差距加大,低收入家庭既买不起商品房,也租不起普通的商品住宅,通过住房市场很难支付得起他们的住房消费,因此政府要承担起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的责任,通过廉租房以满足他们基本的居住需要,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

  作答要求

  一、根据给定材料内容,整理一份简短汇报的材料。(30分)

  要求:概述全面,观点鲜明,条理清楚,语言流畅,不超过500字。

  二、根据给定资料请你就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提出你的解决思路(30)

  三、请写一篇关于住房的议论文章。(40分)

  要求:1、参考给定资料,自选角度,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3、全文1000-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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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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