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08年招考公务员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 10:18   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里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今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包括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同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间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公安、劳教、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7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乡镇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包括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在乡镇机关工作的选调生)可以报考县以上机关,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3月4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6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6年),身体健康。

  面向社会招考的职位分普通管理职位和专业技术职位,均不再进行专业考试。专业技术职位限定所学专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全市招考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 3月5日-9日。

  查询时间:2008年 3月6日-13日。

  报名网址: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除外,此信息一经确认,不能更改)。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填报。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审核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机关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系统于3月9日24: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08年3月6日-12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www.ytrs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2008年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8年3月21日--22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按准考证的要求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08年3月6日-12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同级录用主管部门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网上报名、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本人务于2008年3月6日-13日到同级录用主管部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缴费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对报考因核减计划而取消职位的人员,录用主管机关将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报考公安、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以及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有关《招考简章》公告的身体方面的条件要求。上述人员身体目测和初检,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审查时进行,由各招考机关在指定时间内组织现场测试。身体目测和初检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目测和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市直机关从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与市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相同。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本人需向录用主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2008年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户口证明、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2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在市里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按要求公示。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担任公务员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具体事宜由同级录用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网上公示。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选调生考试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选调生的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的时间相同。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录用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笔试中的《申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时,要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规定和有关《招考简章》规定的标准条件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考察时,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该职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2。

  七、其他

  相同职位归并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全市县、乡机关招考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组织人事部门。

  报考公安、劳教、法院、检察院系统的有关事项,请查阅有关《招考简章》。有关《招考简章》及本次招考的信息发布,请登录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rsj.yantai.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535-6789846 市人事局 0535-6789112

  市公安局 0535-6297132 市司法局(劳教)0535-6244730

  市法院  0535-6676170 市检察院  0535-3011037

  市工商局 0535-6081034市质监局 0535-69201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5-6683333

  附件:

  -附件1:烟台市直部门2008年招考公务员职位

  -附件2:2008年烟台市县、乡招考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烟台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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