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改革将按职位性质把全市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职类。这样,公务员的晋升渠道除了科长、处长等行政级别外,还有专业技术级别的提高,相应的待遇也随技术级别的提高而改变。
深圳已被国家公务员局批复同意开展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试点。深圳市人事局昨天(22日)透露,此次改革,深圳将按职位性质把全市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职类,打破“唯官是贵”的单一职业发展模式。
单一模式不能适应政府用人需求
据介绍,由于没有一整套符合各职位类别特点的公务员制度,现行的公务员治理效能大打折扣。如在招考录用时,由于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职位体系和规范,录用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往往根据需要临时确定。若资格设定过于具体,有“量身定做”之嫌,会引发公众质疑招考缺乏公正;若统一要求,则只能设定基本和一般性的资格条件,又无法满足用人单位千差万别的专业性和个性化需求。
“在这种笼统粗放的治理模式下,寻求折中方法比较难。”深圳市人事局局长王敏解释,在职务设置上,现行的公务员治理体系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系列,两者之间界限不明显,承担责任不同,待遇基本一样,实际上是按级别治理,而不是按类别、按职位治理。在公务员晋升时,主管部门能监督的也只是某一级别的职数和基本资格条件,导致过分倚重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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