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作者:胡奕
2008年12月23日早上9点10分,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2009年北京市大学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考试大纲、职位表等信息。决心奋战此次考试的考生,已感到有些紧张,各位考生不用着急,切实做好每一步即可。
第一步:确定报考资格
首先,各位考生需要关注的是自己是不是符合报考条件,有没有考试资格。可通过以下信息判断:
具体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哪些人不能报考公务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规定的需要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职位。
哪些人能报考公务员考试?
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基本匹配且符合下列基本情形之一的人员:
(1)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200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09年应届毕业生;
(2)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止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0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仔细看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如果自己不明确,立即打有关电话咨询,在最短的时间确定自己是否有考试资格。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