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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近年来,云南省加强了对人口较少民族公务员的定向考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人口较少民族公务员。
据了解,从1999年开始,云南省各民族自治州及省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在民族自治地方及民族事务管理机关招考公务员时单独设立专门的少数民族岗位,定向少数民族招考,这些岗位只允许少数民族甚至可以是特定的少数民族进行报名,保证了(特定)少数民族的录用。在从村(社区)优秀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工作中,对云南省7个人口较少民族参加考试人员实行照顾政策,学历放宽到初中。
2008年,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中,根据民族地区的情况,设置相应岗位,优先选聘人口较少民族大学生回原籍或到相应民族村任职,进行培养锻炼。从今年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云南省有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实施政法系统定向招录培养少数民族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干部。从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特有民族以及当地主体少数民族高中学历毕业生中,通过定向考试选拔,经过大学本科学历教育,考核合格充实到各级政法机关工作。为云南省政法系统造就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掌握国家民族政策与民族理论、通晓少数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政法人才。(记者 浦超 何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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