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的日益普及,我国各地方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纷纷建立,2009年一年内,江苏、安徽、云南、浙江、广东等地网络新闻发言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并开始履行职责。这是继新闻发言人之后,我国新的一种政府和民众的交流方式。
网络发言人制度要求实现两个作用:一是切实解决老百姓诉求和问题,二是尊重老百姓的知情权,变被动回应为主动发布。这既需要政府的诚意,也需要网民有负责任的网络精神。
中国网民数量目前超过3亿,从一些社会热点事件来看,互联网既是事件丰富的非传统“信息源”,又能迅速整合凝聚与事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形成强大 “舆论场”,能推动和改变事件的进程,在这些事件中,无数网民用协调的努力对“知情权”和“监督权”做了最好的诠释。政府网络发言人如能落到实处,则既是对网民知情权监督权的善意应答,也能增加事件解决方法的选项,会降低诉诸“越级上访”、走向“群体性事件”的概率。
为了保障民众知情权,政府部门在对外发布信息时设置了新闻发言人,为及时回应来自网络的各类质疑和诉求,更直接有效地化解政府压力,“政府网络发言人”走出幕后。这是政府部门实施政务公开的又一具体内容,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的本意,改进了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是政府职能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法制型政府转变的重要举措。
“网络发言人”的诞生,不仅意味着新闻发言制度的刷新,更标志着信息公开、网络问政的深入。从政府网站开通,到地方领导留言板设立,各地借助新兴传播手段,关注、回应舆情民意,更为积极,更为规范。与此同时,网络发言人如何调动相关部门,如何确保答复实效,如何保证自身公信,成为新的考验。但网络发言人作为一个匿名的符号,缺乏有效的身份识别,法律关系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所以赢得网络公信力至关重要。
“网络发言人”的出现,是政府推行电子政务的必然结果、必经阶段,但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位设定。它不仅要求发言人本身具备快速把握舆论热点的能力,更对相关制度安排提出了全新要求,围绕发言人这一机制,快速反应是起点,而各方的协调解决才是最终目的。这种快捷的信息沟通渠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政府网络发言人只有真诚面对网友,准确把握动态,在政府和民众间保持信息畅达,才能取信于民,赢得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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