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公告
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根据《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2010〕29号),决定组织实施江西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招录培养计划
2010年我省试点计划招录培养共447人,其中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47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55人,面向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等四个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招录45人。培养院校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5所院校,其中培养硕士研究生21人,培养本科层次(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340人,培养专科层次86人。具体招录单位、人数、资格条件及培养的院校、层次、专业等内容,见《江西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计划表》。
三、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0年9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对2008、2009年毕业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3、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等四个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指由我省省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以上四个项目人员的服务期计算至2010年。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必须是我省省级机关部门按照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招募在西部省份服务期满的人员。
(二)招录基本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见招考计划表);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1992年6月25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6月25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考录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取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8:00至7月1日24:00(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2日24:00)。报名网站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jxhrss.gov.cn)、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及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xgwy.cn)。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在省内11个设区市中选择笔试考区。缴费时需分别缴纳公务员考试费用和教育入学考试费用。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将定期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2010年7月26日至3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与江西省2010年公安机关统一考录人民警察考试在同一天进行,考生只能参加其中一项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考特警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暂不缴费,并于7月3日到招考单位所在地设区市公安局(地址在网上公布)领取体能测试通知,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于7月7日至8日上网缴费完成报名。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缴费。
(二)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7月31日,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http://zf.chsi.com.cn)下载。公务员公共科目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教育入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考试内容为: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教育考试的有关安排及办理加分的手续见教育入学考试公告(网址www.jxedu.gov.cn)。
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分类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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