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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 14:37   中公教育

  《2010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公告》于6月28日正式发布,考生于30日起可在网上报名。为方便考生准确把握公告内容,报考合适的职位,中公教育专家对比去年吉林省政法干警公告,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招录人数大幅下降,本科人数需求有所提高

  此次公告中指出招录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共403名,同比去年下降285名。此次招录人数的大幅下降给考生在考试中带来了不小的竞争压力。中公教育专家认为,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持续不断的就业压力,报考人数会有所增加。因此,提早准备考试和认真努力的复习,才能使考生自己在考试中取得胜利。

  在招录人数大幅下降的同时,本科人数的需求却有很大提高。此次招录的专科班共181名,同比去年下降381名,本科班222名,比去年上升123名;本科生招录比例大幅提升。中公教育专家认为,从吉林省提高此次招录的本科人数中可以看出,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的职位对于本科生的需求有所增加。今年的考试取消了对于研究生班的招录。在本科班中,新增招录基层司法行政机关12名,体现出吉林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对于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

  专家提醒考生注意,在今年的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中,取消了对拟退役士兵的招录,拟退役士兵不能参加吉林省政法干警的招录考试,这有可能造成了报考人数的减少。

  二、首次明确专列招录“四项目”人员

  吉林省在公告中对“四项目”人员的招录工作中指出,招录范围从截止2010年6月服务期已满并考核合格经国家和我省选派的“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招录。这是国家切实解决“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去留问题的具体措施,更反映了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对《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积极落实。中公教育专家提醒符合此类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时应准确把握时机,出手制胜。

  专家提醒具备“四项目”条件的考生注意,“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了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之外,还须提供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

  三、报考条件基本不变,身高限制有所放宽

  此次招录公告中对于报考条件比较去年并无很大变化,对于年龄的限制依旧是“报考基层检察院、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考生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退役士兵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但是对于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身高的限制上有所放宽,公告中规定:“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比去年的身高限制各向下调整了2cm。中公教育专家认为,身高限制的放宽方便了更多的考生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体现出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对于人才的需求。

  四、优惠政策

  此次招录公告中指出:“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时优先考虑;录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此次吉林省政法干警的招录,对于贫困家庭的考生也给予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中公教育专家特别提醒困难家庭的考生注意:“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7月4日17时前到吉林省干考中心(长春市南环城路1958号)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事宜。”

  五、报考、考试时间备忘录

  提交报考申请: 6月30日8:30至7月4日16时30分(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日16时30分)

  体能测试时间:7月3日9时至16时

  改报时间:7月4日8时30分

  资格审查时间: 6月30日8时30分至7月4日17时

  网上缴费确认时间:6月30日8时30分至7月4日22时

  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时间:7月4日17时之前

  打印准考证:7月22日至8月1日

  笔试时间:2009年7月31日至8月1日。

  具体安排为:

  7月31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8月1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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