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面试热点:新校车为何难以上路

2012年10月09日14:16  京佳公务员 微博   

  背景:

  今年春天,全国各地频发校车事故。一些天真活泼的孩子,因校车事故致残致死。为此,国务院专门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并于今年4月5日公布施行。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对校车安全相当重视。新学期开始,很多地方的小学、幼儿园购买了符合国家新标准的校车用来接送学生,然而,这一“上应法规、下顺民意”的举措却在多地遭遇“办不了牌照,无法取得校车标牌”的尴尬。国务院制定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在4月5日公布施行,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为何当符合标准的新校车摆在面前时,一些地方相关部门的表现又令人失望呢?

  按照正常的逻辑,既然国家都高度重视了,各地方及相关部门也应该随之提高重视程度,为校车的购置、挂牌等程序开“绿灯”。校车早一天使用,孩子们就会早一天受益。为了学生的安全,为了百姓的利益,当校方购置了合格的新校车,职能部门上门服务都不为过,哪有校车难挂牌的道理?因此说,产生校车挂牌难现象,本身就很不正常。从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到现在,已经过去5个月了,在5个月里,有什么准备工作做不好?有什么配套措施做不到?孩子们都开学了,新校车还难挂牌、不能使用,有关职能部门未免太官僚、工作效率太低了吧?不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条例,地方有关职能部门肯定有不作为的嫌疑。

  难点:

  为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施行后,一些地方的幼儿园依然上牌难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地方制定具体实施的办法,但目前很多地方尚未制定适合本地的校车管理办法,处在一个真空期状态,使得一些幼儿园购买的校车无法根据当地的校车管理办法上牌照,因为当地还没有制定具体办法,所以很多校车上牌照变得比较麻烦。交警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会碰到一些问题不好把握,延误车牌审核。此外,校车上牌涉及部门多,部门之间协调难,需要涉及教育、交警、运管等方面,因此程序走起来需要不少时间。关于具体实施办法,教育部等20个部门已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要将实施办法在9月15日之前上报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除了此外,新校车上牌难还在于各部门之间未能很好地配合协作。据厦门媒体报道,当地教育局制定的《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校车安全工程需要12个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10多个部门由于分工不同,需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应对。如果关键的几个部门没有坐到一起,都会使得新校车上牌难。

  上牌难题外,各地校车驾驶员也缺乏,“校车驾驶员要求严格,如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等。尤其是无犯罪记录这方面,而不少驾驶员是外地籍贯,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就必须回到原籍开证明,这就比较麻烦,不好完成,影响了校车使用”。

  解决方法: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写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此外,为了敦促各地尽快按要求制定条例的实施办法。8月6日,教育部等20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与此同时,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

  《通知》明确提出: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设定合理的过渡期限,细化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校车通行安全和乘车安全以及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规定。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规定一个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结束之后,要把有组织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变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就是在省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过渡期内,不是按照国家校车标准来限定,而是要能保证接送孩子集体上下学的安全,符合安全标准的就可以用于接送,不能因为现在这个地区没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孩子就没有车可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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