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面试热点:“治超点”=“敛财点”?

2012年10月09日14:17  京佳公务员 微博   

  背景:

  超载,一直是公路运输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为控制超载超限车辆,保证道路安全,各地都曾出台过多项举措,为了治理超载,河南郑州还在多处设立了流动治超点,但治超行动却悄悄走了形。某些超限超载监测站变身成为了收费站,甚至出现了以购买月票来代替超载罚款的行为。各地方式不同,有明交和暗交。有司机称,一辆四轴货车交费1200元后即可保证一个月免交罚款。

  很显然,当地相关部门特意设立的“治超点”,早已沦为了不折不扣的“收费站”。这样一来,势必会放过大批超载车辆的上路,这不仅会对大桥、道路等基础设施带来过早折损的影响,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于当地相关部门的做法,亟待其上级部门展开“深挖细究”

  购买“月票”就能随意超载,暴露出监管执法部门的利益寻租。如此将敛取钱财作为目的的执法监管,不仅无法有效遏制超载超限车辆,更败坏了执法部门的社会形象。这些年来,因车辆超载引发的交通惨剧屡见不鲜,对于执法部门来说,理应对超载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这其中,及时治理超载车辆,应当是执法部门的不二选择。相关部门以罚代管,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超载车上道的问题,背离了治超的“本分”;治超没有达到目的,反成了某些执法部门增加部门利益和提高个人收益的途径,超载车司机们则一边骂着罚款太多,一边乖乖地把钱送上,下次还继续超载。

  原因分析:

  近年来,少数执法部门利用手中的职权大搞利益寻租,把执法权视为敛财工具,应当引起警惕。比如,一些城管执法部门面对违建等问题时,在收受好处费后便对问题随意纵容,却在一些小商小贩面前露出粗暴执法,不仅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也无法真正解决问题。有的执法部门居然把收取罚款作为硬性规定,把执法人员收取罚款数额作为考量绩效的重要条件,实在让人大[微博]跌眼镜。

  “乱收费”、“滥罚款”等问题的层出不穷,不仅容易引发公众的不满,也无法从根本上整治各类社会问题。如此执法行为的大加存在,难免会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负面影响,也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败坏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坚决及时予以纠正。

  “罚款月票”不是人性化管理,更不是在治超,而是在纵容超载。众所周知,对于超载车辆,罚款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罚款是为了惩戒司机今后不要再超载。如今,罚款却成了检查站敛财的工具,甚至还把“罚款月票”称作是“人性化管理”,这实在是荒唐至极!

  措施:

  为了货车司机们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有关部门应立即对治超办“罚款月票”行为进行严查严惩,禁止实行“以罚代管”的管理模式,决不能把超载车辆当成部门的“提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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