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公告

2013年09月04日11:20  新浪教育 微博   

  特别提示:此次招录职位较多,政策有调整,请考生仔细阅读,认真领会,准确把握,慎重报考。

  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等12部门《关于印发〈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为加强我省基层政法机关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根据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我省的工作部署,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公务员[微博]局决定,现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军队退役士兵中招录基层政法干警职位266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116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50名(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培养层次为专科244名、本科生20名(第二学士学位17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3名)、硕士研究生2名。具体招录职位见附表或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站(www.qhpta.com)查询。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入学培养的程序进行。

  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招生条件;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公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见《青海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机关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报考年龄及其它时间界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报名、笔试、面试、培养和录用资格。

  (一)专科教育

  专科教育职位招录对象: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高中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试点班,面向具有青海户籍或在青海省服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招录,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日至1995年9月3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27周岁以下(1985年9月3日至1995年9月3日),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2.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录专科教育起点的试点班,必须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7周岁以下。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二)本科教育

  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职位招录对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试点班,必须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7周岁以下;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7周岁以下。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三)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职位招录对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招录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试点班,必须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7周岁以下。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报考藏汉双语试点班的,应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3日至7日,报名调剂时间为2013年9月9日8:00-12: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只限报考1个职位。

  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和退役士兵,于2013年9月9日至18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向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内容。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笔试总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时间。笔试的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至22日。

  9月21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22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教育)

  民法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9:00——12:00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法律硕士教育)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法律硕士教育)

  考试地点及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四、其它事项

  (一)教育考试加分。为鼓励高学历退伍士兵报考试点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后报考的,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加10分。

  (二)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加分

  1.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退役士兵不报考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3.退役士兵在报考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定向退役士兵考录的职位中,不再享受退役士兵的加分优惠政策,退役士兵是少数民族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4.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的汉族子女(含退役士兵报考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定向考录职位的汉族考生),此次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以上符合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三)笔试《申论》答题要求。报考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笔试《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现代汉语答题,否则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笔试《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懂藏(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职位的考生,笔试《申论》第二问必须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否则不计分,按未达到职位要求处理,取消其考录资格。

  (四)体能测试和藏(蒙)语语言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在面试前,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有关要求需进行体能测试,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报考懂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需进行藏(蒙)语言能力测试,由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或藏(蒙)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开考比例。报名时,每个考录职位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4,不满4人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面试时,每个考录职位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经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和藏(蒙)语语言测试后,每个考录职位与面试人数之比小于1:2时,面试成绩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考录阶段,如考试总成绩第一名的面试成绩达不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的,该招录职位取消。

  (六)体检、考察。报考专科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职位的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职位的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公安职位的体检工作由省公安厅组织;其它职位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按该职位的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国外学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此次调整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仅限本次考试。

  咨询联系电话:

  青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0971-6310187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0971-8483937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6139342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046

  西宁市人社局:0971-6163414

  海东市人社局:0972-8613376

  海南州人社局:0974-8512820

  海西州人社局:0977-8222260

  海北州人社局:0970-8643456

  黄南州人社局:0973-8723301

  果洛州人社局:0975-8382410

  玉树州人社局:0976-8822218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13年9月1日

青海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职位计划表

序号 单     位
(县级公、检、法、司机关)
人数 培养院校 培养专业(或方向) 培养层次 备注

1 西宁市(53人) 大通县公安局东柳、黑泉、城关、铝城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定向退伍士兵) 专科 新增政法专项编制
湟中县公安局海子沟、群加、大才、汉东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湟源县公安局寺寨、波航、申中、和平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大通县法院基层法庭 2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法律硕士
湟中县法院司法警察 2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法院业务方向(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专科
湟中县法院书记员 2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
大通县公安局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刑事侦查(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专科
大通县公安局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国内安全保卫(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大通县公安局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经济侦查(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大通县公安局 9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治安管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大通县公安局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网络安全与执法(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湟中县公安局 7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治安管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湟中县公安局 8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刑事侦查(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2 海东市(30人) 平安县公安局洪水泉派出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定向退伍士兵) 专科 新增政法专项编制
民和县公安局核桃庄、前河、大庄、甘沟、杏儿派出所各1名 5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乐都区公安分局下营、五二、马厂、中岭、引胜、亲仁派出所各1名 6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互助县公安局五十、南门峡、丹麻、高寨、东山派出所各1名 5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化隆县公安局初麻、扎巴、塔加派出所各1名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循化县公安局公伯峡、刚察派出所各1名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循化县公安局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治安管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专科
化隆县公安局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治安管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化隆县公安局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侦查(经侦、刑侦)(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3 海南州(19人) 共和县公安局铁盖、沙珠玉、廿地、河东、河西派出所各1名 5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定向退伍士兵) 专科 新增政法专项编制
贵德县公安局河阴、河西、河东、拉西瓦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贵南县公安局茫曲、森多、沙沟派出所各1名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同德县公安局唐干、谷芒、巴沟派出所各1名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兴海县公安局曲什安、河卡、子科滩、中铁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4 海西州(37人) 格尔木市公安局唐古拉、白云路、乌图美仁派出所各1名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德令哈市公安局怀头他拉、柯鲁柯、尕海、蓄集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乌兰县公安局铜普、赛什克派出所各1名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都兰县公安局夏日哈、宗加派出所各1名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天峻县公安局龙门、生格、苏里、江河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格尔木市法院司法警察 1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法院业务方向(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专科
格尔木市法院书记员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
大柴旦矿区法院书记员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专升本
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法学、文秘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文秘(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
格尔木市公安局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网络安全与执法(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专科
格尔木市公安局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经济侦查(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格尔木市公安局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刑事侦查(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格尔木市公安局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国内安全保卫(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格尔木市公安局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治安管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天峻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网络安全与执法(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天峻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国内安全保卫(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乌兰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网络安全与执法(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乌兰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警务战术与指挥(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都兰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刑事侦查(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格尔木市司法局 1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信息化管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
天峻市司法局 2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法律事务(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懂藏汉双语) 专升本
5 海北州(14人) 海晏县公安局哈勒景、金滩、甘子河派出所各1名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定向退伍士兵) 专科 新增政法专项编制
门源县公安局元山、仙米、西滩、麻莲、皇城派出所各1名 5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祁连县公安局扎麻什、央隆、阿柔、多隆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刚察县公安局哈尔盖火车站、泉吉派出所各1名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6 黄南州(62人) 同仁县公安局四合吉、保安、隆务、兰采、年都乎、扎毛、加吾、牙浪派出所各1名 8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尖扎县公安局坎布拉、加让、多加、康扬、能科、直岗拉卡派出所各1名 6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泽库县公安局城关、麦秀、多禾茂、宁秀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河南县公安局柯生、多松、赛尔龙、优干宁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尖扎县法院书记员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
尖扎县法院司法警察 1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法院业务方向(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专科
泽库县法院书记员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

同仁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同仁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懂藏汉双语)
同仁县人民检察院财务人员 1 青海民族大学 财务会计(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同仁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刑事侦查(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专科
同仁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经济侦查(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同仁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国内安全保卫(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同仁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治安管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同仁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网络安全与执法(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同仁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警务指挥与战术(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尖扎县公安局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网络安全与执法(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泽库县公安局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刑事侦查(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泽库县公安局 1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治安管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河南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经济侦查(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河南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网络安全与执法(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河南县公安局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治安管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河南县司法局 1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法律事务或法学(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懂藏汉双语) 二学位

河南县司法局 1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信息化管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泽库县司法局基层司法助理员 5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或文秘(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懂藏汉双语,黄南州户籍) 专科
7 果洛州(22人) 玛沁县公安局黄河路、优云、大武镇、当洛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定向退伍士兵) 专科 新增政法专项编制
甘德县公安局青珍、下贡麻、柯曲、江千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达日县公安局特合土、吉迈、满掌、莫坝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班玛县公安局赛来塘、知钦、江日堂、达卡、马可河派出所各1名 5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久治县公安局哇赛、哇尔依派出所各1名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玛多县公安局花石峡、玛查理、黄河派出所各1名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8 玉树州(29人) 玉树县公安局哈秀、安冲、仲达、下拉秀、西杭、隆宝、巴塘、团结路派出所各1名 8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称多县公安局称文、拉布、尕多派出所各1名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囊谦县公安局香达、东坝、觉拉派出所各1名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杂多县公安局城关、萨呼腾、查旦、阿多派出所各1名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治多县公安局加吉博洛、立新、多彩派出所各1名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定向退伍士兵) 专科 新增政法专项编制
曲麻莱县公安局约改、曲麻河、麻多派出所各1名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玉树县人民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
玉树县人民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计算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玉树县人民检察院 2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懂康巴语)
杂多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分享到: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职位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意见反馈 电话:010-62675178保存  |  打印  |  关闭

高考院校库

(共有2462所高校高招分数线信息)
院校搜索:
高校分数线:
批次控制线:
估分择校:
试题查询: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