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6)

2014年08月25日11:22  新浪教育     收藏本文     

  二、 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

  伙企业的变更;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 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四、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五、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六、 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一、 明示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二、 默示形式

  作为的默示;不作为的默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一、 行为人合格

  二、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 行为内容合法

  四、 行为形式合法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条件的法律特点;条件的种类。

  二、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特点;期限的分类。

  第六节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 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二、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可变更、可

  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四、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

  第六章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 代理的概念

  二、 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 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 本代理和再代理

  三、 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一、 代理权的概念

  二、 代理权的产生

  三、 代理权的行使规则

  第四节 无权代理

  一、 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 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常见的表见代理情形;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 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 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一、 诉讼时效的概念

  二、 诉讼时效的法律性质及意义

  三、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四、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第二节 诉讼时效

  一、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二、 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三、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四、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和延长

  第三节 期间

  一、 期间的概念

  二、 期间的种类

  三、 期间的计算

  第八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物权概述

  一、 物权的概念

  二、 物权的特征

  三、 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 平等保护原则

  二、 物权法定原则

  三、 公示、公信原则

  第三节物权的变动

  一、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二、 动产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一、 确认物权

  二、 返还原物

  三、 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上一页12345678910111213下一页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职位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文章关键词: 政法干警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高考院校库

(共有2484所高校高招分数线信息) 高校联系方式 录取规则 热门排行
院校搜索:
高校分数线:
批次控制线:
估分择校:
专业分数线: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