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重庆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公告解读

2014年09月05日11:18  新浪教育     收藏本文     

  2014年8月22日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公告出台,预示着2014年重庆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拉开帷幕。本次考试最大的变化是招录人数增加,而且全部为基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除此之外,本次重庆市政法干警考试还有哪些新的变化值得考生关注呢?中公教育[微博]专家第一时间进行解读,希望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招录人数大幅增加,取消研究生教育

  2014年重庆市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培养125名基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较之2013年的50名,人数大幅增加。从招录单位看,本次招录全部集中到公安系统,法院系统和检察机关没有招录计划;另外,在培养层次上,取消了研究生教育,增加了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在培养院校上,数量保持不变,由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取代了西南政法大学[微博]。考生要留意这些变化。

  二、招录对象范围出新规,户口年龄要求更严

  2013年的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今年的招录对象为:(1)户口在重庆市辖区或重庆市生源(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且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普通专科、本科学历的2014年毕业生;(2)户口在重庆市辖区或重庆市兵源(报考人员入伍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且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普通专科、本科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在年龄方面,今年的要求为:普通高校2014年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25日至1996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6年8月25日至1996年8月25日期间出生)。相比去年的18—35周岁,要求更严苛。

  三、考试形式变化小,报名时间要记牢

  本次招录为本科教育办学层次,所有考生都需参加公务员[微博]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民法学。考试时间及科目为:9月20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09:00-11:00),申论(14:00-16:30),9月21日民法学(09:00-11:30)。另外,考生要把握好报名环节的各个时间点,以免错过报考时机。

   

  四、诚信问题有新规,优惠政策仍延续

  本次招录考试明确指出: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等严肃处理。而2013年对这种不诚信行为处罚表述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由此可见,今年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更大。

  优惠政策保持了延续性: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少数民族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的当地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五、服务期限无变化,档案存放要注意

  服务期限:本科层次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需服务满7年方可交流。

  档案存放: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市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须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照财政部相关的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住宿费、教材费按学校规定交纳。对于合格毕业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

  总之,每一次考试都是一次机遇,每一次考试都需要认真去准备、付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祝考生早日成“公”。

  本文由中公教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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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文章关键词: 重庆政法干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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