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导

2015年05月05日15:21  中公教育     收藏本文     

  2015年山东省公务员[微博]考试将于今天(5月5日9:00)开始网上报名,5月8日16时结束。短短的4天时间给予了广大考生非常大的报名压力,对此,中公教育[微博]专家建议:一方面考生要看清职位要求,与自身条件精准匹配,由此来尽量规避竞争;另一方面,也要抓紧时间报考,切忌观望心态过盛,导致错失报考良机,留下遗憾。

  以下,中公教育专家结合公告等信息为考生筛选出一些报名应注意的事项,希望助力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户籍、学历、专业

  1.除省直要求必须是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外,各地市对学历的要求都有所放宽: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也可报考。

  2.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5月5日前取得。

  3.专业限制以考生毕业证为准。

  (二)基层工作经历

  1.“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5年5月5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2年。

  2.对于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报考的,下列情形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

  (2)在中央、省(区、市)、市(地、州、盟)设在地方的县(市、区、旗)以下的直属机构(单位)或派出机构工作的;

  (3)在执法部门完全承担一线执法职能的机关(单位)(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某大队、某中队等,含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承担县级机关部分职能的非行政区划公安分局)工作的;

  (4)在上述机关(单位)挂职工作的。

  “5年”的起点时间为:通过考试录用成为公务员的,自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多次参加公务员考录的,以最后一次报到时间为准);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自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之日起计算。

  按照上述起点时间,截至2015年5月5日,足年足月累计满5年的可以报考。

  (三)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

  1.2015年聘用合同或协议到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在2015年到期的,可以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2.未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

  未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但主管部门(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报考公务员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服务期限的,可按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报考。

  3.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在考察时可以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服务地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合同期的,不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4.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长时间不在岗的,其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服务地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四)其他

  1.选调生

  ①2012年以前(含)选调到我省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的选调生,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同时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间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的,可以报考选调生职位。

  ②我省选调生报考面向社会招录职位的,应当按照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的条件、程序和规定执行,须满足服务年限满5年的公务员报考的条件要求以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2.定向生、委培生

  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为机关单位,则不能报考。

  3.政法干警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的学员在校培养期间不能报考。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姓名、身份证无法修改

  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改报职位

  考生填报职位结束后,要密切关注审核进度。

  1.在用人部门资格审查之前,可以改报职位;

  2.没有通过审查的,可以在2015年5月8日16:00以前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三)职位类别

  本次考试申论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

  1.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此类职位占比53%。

  2.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此类职位占比12%。

  3.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使用C类试卷。此类职位占比34%。

  招考职位使用哪类试卷,招考公告职位表中会有明确标注。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职位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文章关键词: 公务员考试考试报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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