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链接】
陕西省将为无偿捐献器官的捐献者在墓园建立墓地,定期举行怀念会。首批将在西安和宝鸡尝试,并呼吁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到器官无偿捐献中。
【出台原因】
我国取消了死刑犯器官移植,今后器官移植全部来源于捐献,临床移植面临很大压力。
遗体捐献作为一种典型的利他行为,追求的是一种公共的价值理性。但是,这种理性和利他行为,却遭遇到中国“死要完尸”“入土为安”等旧观念的束缚。
比如周颂英女士因为在父母去世后,依照二老遗愿,捐献了他们的遗体,却从此背上了“不孝”的骂名。周围的邻居和亲属都责骂她不孝,甚至问她:“是不是没钱给父亲买墓地”。更有老者,不点名指责她把老人的遗体给卖了。因为不堪流言蜚语侵扰,八年里,她搬家三次。也有父母因捐献孩子遗体而被指责卖孩子牟利。显然他们的困境,是当下遗体捐赠工作所要直面的问题。
遗体捐献志愿者不仅难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认同,反而成为被歧视、被排斥的异类,这必然会影响其他人参与的动力和信心。”
因此,对于无偿捐献器官的那些人来说,他们的举动是很多人无法做到的,无偿捐献器官者用自己“死无完尸”来延续别人的生命,这种精神是至高无上的,社会应该给他们极大的尊重,这需要政府和社会来引导。
【积极意义】
第一,这是一种宣传器官捐献的良好方式,对破解旧有观念的束缚,鼓励人们捐献器官,有重大意义。陕西省为无偿捐献器官的捐献者在墓园建立墓地,定期举行怀念会,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可以呼吁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无偿捐献器官的人流中来。
第二,这折射出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无偿捐献器官者他们去世后,他们的生命虽然无法挽回,但我们社会全力让他们体面地、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给他们一个安生之地,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充分体现了政府的“以人为本”执政理念。
第三,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陕西省为无偿捐献器官的捐献者在墓园建立墓地,这是对人伦亲情的尊重,也是对至高无上的生命价值的尊重。尊重逝去的器官捐赠者,为他们建立墓地,既对他们表示了尊重,也充分考虑了生者的情感,更是让世人传承他们的精神,也说明我们国家的文明已达到了一定的程度。
【提出建议】
我认为政府还可以为捐献器官者做更多的事情,当前器官捐献的困境除了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目前还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的保障以及对捐献者的激励补偿机制。
我觉得政府可以让相关部门牵头,建立专项救助资金,这样能为真正困难的无偿捐献器官者的家庭解决后顾之忧,又能鼓励更多的人来参与器官捐献。当然国外对捐献者的家庭救助一般会通过商业保险解决。
总之,我们的社会只要把更多的关爱给勇于献出自我来无私帮助他人的人们,则更能折射出社会的大爱之风,让这项爱心行动能更好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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