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本不平静的职场将迎来新一轮“金九银十”换岗就业高潮,而不少今年毕业的职场新人也因心理预期与单位的实际情况“格格不入”而过早地开始跳槽。
职场专家提醒道,选择单位、岗位要慎重,签约要慎重!除了签署我们常见的“劳动合同”外,还有一份少为人知的“心理合同”,在求职中忽略了心理契约,会因为盲目签约而带来职场损耗。
“能够把个人与企业长久凝聚在一起的,是个人与企业使命的共享程度。”美国管理大师德鲁克这样总结。其实这个共享的程度就是个人与企业的心理契约,正如结婚证仅仅是夫妻双方关系合法的证明,而双方能够在一起生活一辈子则需要双方的感情和结婚后的共同生活目标来维系。
就业忽略心理合同
就业前熟悉公司运作
2006年11月,中山大学大四学生吴嘉敏接到某知名外企一名职员的电话,被告之对方已经被公司指派为她的导师。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两人见了面、吃了饭,聊了许多关于公司文化、业务的东西。当她毕业正式迈上工作岗位时,她已经很好地明白自己的岗位职责、心理期许和职业方向。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吴嘉敏这样幸运,一些大学同窗由于就业时忽略了心理契约,或者与企业之间遭遇契约的失衡,早已辞掉自己的工作。对此,吴嘉敏分析道,虽然多数同学都拿着不错的薪酬,但毫不犹豫选择跳槽的他们事后都不约而同地感慨:这家企业不像自己想象中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