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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长篇小说连载:蒙面之城(七)

http://edu.sina.com.cn 2000/09/22  新浪文教

  新浪网友:宁肯

2

  马格不急于找工作。口袋里还有些钱。他钱不到快花光的时候,是不去找饭碗的。他根本不愁饭碗,什么都能干,也差不多什么都干过。攒钱,储蓄对他没有意义。有时他宁愿蹲在街边与一些算命卜卦看相蒙钱的人混在一起,他喜欢这里的热闹,这是他生活中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像在其城市一样,没两三天他就与拉萨的卦摊混熟了,人们不断给他算,不收他钱,他几乎成了托。见得多了,他也曾找来一些相书看,知道一些皮毛,他同神相半仙们谈麻衣、水镜、陈抟老祖,甚至拆字测字推背图。虽然他一知半解,但听他侃上几句一些冒牌的家伙对他便开始敬而远之了。

  他也遇到过高人。在成都郊外的青城山,他曾加入了一段时间背夫的行列,往山上背水泥,黄昏时分他一身臭汗坐在了一个老先生旁边,大量饮水,看老先生给人说相。老先生有五十岁的样子,本身就有异相,面部线条强硬,一双锐眼。老头收完钱一眼描上他,说他眉长过目,三亭殊异,泪堂深陷,绝非一般挑夫,有大隐之态。

  马格说,您再看看我的十二宫如何?老人一愣,半天不说话。十二宫不是一般人能道出的,在相术中十二宫已是上乘境界,它出自宋代郑樵所录《月波洞中记》,系老子当年于太白山月波洞的遗简,马格不过是前两天在青城摊上购得一册《中国方术大全》,随便翻了翻,就冒出一句十二宫来。至于十二宫所指他一翻而过,一样也没记住。老先生沉吟了半天,一一历数他脸上的十二宫相,什么一命宫二财帛之类的,马格已全无兴趣。他胡乱放了一横炮,让老头一惊,觉得挺开心。但老头认了真,非要收他为徒,别去背什么水泥石块了。

  马格与老头混了几天,所谓收人钱财,与人消灾,也没什么大新鲜的。他在一个早晨不辞而别,随一队卡车踏上了漫漫川藏公路。已经过了二郎山了,他才觉得有点对不住老头。

3

  钱差不多要花光,店住不成了,马格抖擞精神,来到了拉萨西郊,在采石场找到一份挣钱的工作,推着小车向珠穆朗玛大酒店工地运送条石,住在了工地的帐篷。工地距采石场有四五公里,上午三趟下午三趟,烈日炎炎,马格推着一米长的条石在路上奔波,每天大汗淋漓。他要么不干,要么玩命干。不仅是为挣钱,也为一种疯狂。高原缺氧,呼及短促,他挑战自己,像病马那样呼吸,直到满眼太阳黑子,甚至把整个太阳看黑。他揉揉眼,继续向前。

  傍晚,是他一天中宁静的日子。轻飘飘的走路,望着天空,有时大路上只有他一个人,所有的人都有自己归宿,他只有一个地方,就是河边强盗林卡附近一个叫“雪”甜茶馆,他在那里独自喝茶,消磨时光。茶馆外面空地上有人终日在打克郎棋,他是傍晚固定的观众,有时也与人打几局。他无话,神情淡漠,没有与人交往的欲望。尽管如此,他还是有了一些朋友。同样的打工者,民工,做活的人,关系都一般,逢到节日一起喝顿酒,如此而已。望着河上的月光,有人想家,想家乡树上的月亮。后来一个叫谢元福的加入,使气氛活跃起来,小伙子酒量很大,声如宏钟,为人毫迈热情,没有一丝的乡愁,而他居然声称自己是个诗人。显然他谈到诗是冲着马格说的,元福后来谈起初次见到马格真以后马格是个流浪诗人。他知道马格是北京人,北京人出来打工闯世界的可不多,甚至从没听说过,大概除了个把写诗的人。元福为自己出生在四川沫水很是自豪,因为那是大诗人郭沫若的家乡。

  马格基本不知道诗为何物,这使元福十分费解,那他跑出来干什么呢?他对马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元福要想与谁成为朋友是不用费什么力气的,他为人热情、康慨,在西藏文联工地干,是包工队的骨干,懂技术,有几年施工经验了,事实上如果不是他对诗歌的兴趣,凭他的能力和经验他完全可以扯一帮人干了。他们那个施工队主要任务是拆除文联大院一些旧房子,建一个多功能厅,顺便再建两个园林小品式的厕所。厕所图纸出自一位刚从法国考察回来的艺术家之手,包工头看着图纸直皱眉,叫来了元福,元福对图样大加赞赏,于是这活就全权交给了元福。元福渴望结识拉萨的诗人,借着建厕所的机会元福频频拜访那位艺术家,图纸没计者,讨论厕所的结构、色彩、选材,拉萨的作家、诗人、艺术家前来作客,元福拿出了自己的诗稿分发给大家,他认为已经进入了他们的圈子。他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一组名叫《圣殿与圣水》诗,呈给了他景仰的西部诗人成岩。成岩收起了元福的组诗,语出惊人:既然放屁可以入诗,排泄当然也可以成为诗歌行为,这是二十一纪世的诗。

  成岩是西部首席诗人,主要住锡藏北卡兰,因长期靠近无人区写作声名远扬。得到成岩的评论元福陷入了一场长达三个月的热病,终日精神恍惚,诗如泉涌,厕所进度缓慢,选料昂贵,不断返工,包工头开始迷惑不解,进而怀疑元福别有用心,最后在一个早晨当众剥夺了元福的领导权。而那组诗竟然也一直石沉大海,下落不明。元福还以为被成岩推荐给了某个权威杂志,后来才听另一个诗人说,八成是被杂志社张贴在哪个厕所发表了。元福听了十分愤怒,他要等见到成岩亲自问问。他见到马格时正是他作为诗人前途未卜的时候。与马格成为朋友后,一次在喝酒桌上元福强迫马格听他朗读完了《圣殿与圣水》,马格完全不知所云,硬要他说出好坏他只能采取拆字算卦的方式。“行,你算吧!”元福喝了一大口酒,马格拆了第一个字后得出结论是“金木水火土的‘火'”字。“烧了吧。”马格说。

  元福真的病倒了,高烧不退,夜里直说胡话。马格放的“火”,马格照料。元福高烧42度,眼睛血红,眼屎几乎封了眼。马格带元福看病,拿药,为元福用凉水擦身降温,一个星期后元福缓过来了,算是捡了条命,但这时他已是骨瘦如柴,两眼像灯,并且几乎蜕了一层皮。

  元福戒掉了诗歌。多年后他回忆起这段诗歌经历,不禁感慨万端,总要谈起他当年的朋友马格,那时他已是深圳建筑业后起之秀。

4

  马格七月离开拉萨去了藏北。他搭了一辆日本伍十铃,半路与卡车司机发生冲突,他被赶下了车,正好在堆龙德庆与当雄草原的途中。事情很简单,他拒绝与喝了酒的卡车司机聊天,厌恶满驾驶室的大蒜味和酒气。长途司机都愿与搭车人聊聊天,特别是酒后兴奋,司机连续问了一些问题,马格都指了指自己的嗓子,摆手。司机气坏了,讲价钱时马格虽然话不多但没看出嗓子有什么问题。司机一脚刹车,请马格下车滚蛋。马格下了车,司机伸出头恶狠狠地咒了他一声,一踩油门飞似开走了。三天以后马格在路边不远的草地上看到这辆车,翻了个儿,烧成了黑色,司机还在驾驶室里,从司机的豁牙他断定是三天前那个人,其他已无从辨认。大概那那天不久他就下了道,草原不平坦,尽是玛札草抱成泥团的草砣砣,车开上去会像筛糠一样,何况他喝了不少。不过也许他大概感觉还不错,蹦蹦跳跳,很幸福很温暖的去了天堂。墓地也不错,方圆很大的地方都可算作他的葬身的领地,而且,经过火的处理他已经不会腐烂。

  马格看了看天上盘旋的鹰,继续向前。三天来他一直都在步行,那天那家伙开车走后马格在站路边站了有半个小时,不断有卡车风驰电掣从他身旁驶过,但驾驶室大都有人。他放弃了搭车的念头,决定步行。来之前他做了些必要的准备,在八廓街买了睡袋,酸黄瓜,压缩干粮、一把军刺和一个指北针。都是绿包装的军需品,八廓街摊上的军需品称得上一景,除了军事秘密你什么都能买到。徒步旅行也不错,天高野阔,顶天立地,两侧是茫茫覃原和蓝色山脉。但比起那沿路些盍长头去拉萨朝圣的藏民,马格又觉得自己渺小了许多。没什么可骄傲的。你根本不如他们,他们心中有个圣地,你有的是无人区,是一个叫卡兰的那么莫须有的地方。你到那儿干嘛呢?你在寻找什么?你什么也不找,就是一个念头,在拉萨呆得差不多了,想到别处看看,听说卡兰有一批艺术家你就要去卡兰,但你和他们什么关系?你不喜欢甚至厌恶他们。可你还是把他们当作去卡兰的一个理由。为什么?不为什么。

  五天以后马格离开大路,开始入草原腹地。公路上一个简易的路标让他停下来,上面指示正前方是卡兰,岔路通向藏北著名的色木湖,是一条驮盐巴的牦牛踏出的土路,土路如一道黄线,穿越草原一直伸向一道缓升的浅山。这条路或者说神湖吸引了马格,翻过那山或许就能一览色林湖美丽的湖光。马格清点了一下自己的食物,毅然踏上了土路。许多天来他始终没离开过大路,现在他像甲虫一样,爬行于天地之间,远离了公路、人烟。

  太阳西垂。山风扑来,温度明显降下来。马格走了整一天,那山总像是就要到了,但居然总也无法接近。望山跑死马,更何况人?马格低估了路程。看来天黑前是不可能翻过山了。而且谁知道翻过那山会是什么情况,山后给人一种神秘的恐惧感,特别是天就要黑下来时。马格决定就地歇息,明天一早翻山。他吃了两块压缩干粮,没敢放量饮水,得节省着喝。天黑下来,他早早钻入了睡袋。以往他睡在路边,这是第一次在原野深处,真是别有一番感受。他不敢面山而睡,始终望着远方的大路,偶尔的卡车从很远处就能看到,车灯让他感到无比幸福。只要有车过来,不管多远,他会一直看着,直到车灯消失。他就望着星空。他凝视着,甚至差不多也是谛听着,飞翔着,他进入了星云,暗物质,与环宇一同旋转。他看到自己孤零地倒挂在地球上,旋转,飞转,张着双臂大声呼喊,惟恐他的星球把他甩入黑梦般宇宙的深渊,那样他就不仅成了人间的流浪汉,还是宇宙的流浪汉。他呼喊,他大叫,他痛哭。

  当原野的第一线署光开始照耀他,他醒了,满脸泪水。

5

  他翻过那道山。

  遥远的牙齿般的地平线,是牙齿般银色的雪峰。

  雪峰之下是山脉与大地裁出的一角蔚蓝色天空。不,那不是天空,色林湖。她挂在天边,仅能看到一角。

  太远了。不可走到湖边,但他已无法停住脚步。那湖仿佛一种宿命。

  还好,有了溪水。湖盆草原丰美如画。云不断地集结,又突然散开,阳光如注。只要有水的地方,天空是不会平静的,因此这里的美是动荡的,像女人一样,不由得你要随她而去。

  隐约有牛羊分布在湖岸,还可以看到一两枚灰白的帐篷。

  大地倾斜,溪水长流,弯曲有如陈于大地上的天梯。马格走在天梯上,这与他梦中的景象颇有几分相似。水终归是要流到湖滨的,他知道,所以他缘水而行。

  午后。起风了。云再一次集结,草原暗下来,一派苍绿,苍绿有如大片夜色,一直到湖边才豁然开朗,打开一泓蓝色世界,那里阳光喷射。只要那里不灭,天空无论怎样混乱,马格都无所畏惧。

  但他身后却发生着一场真正的叛扰。乱云飞渡。天网恢恢。没有雷声。

  寂静。但天越来越低。大群黑云像岛屿一样漂浮着,碰撞着,合而复开,阳光由于受阻更强烈地透射,形成万道光注,直落地面。马格几乎是在云层中行走,在光影中跋涉。天幕剧烈晃动,大地光怪陆离。马格像豹子一样奔跑起来,他不知为什么要奔跑,一如豹子出于对天空的本能。

  但是跑往哪里跑?逃,往哪里逃?雪终于下来了。

  哪里是雪,简直像冰雹。不过要真是冰雹马格就完了。是雪粒子,黄豆大小,马格伸手就接了一捧。他飞跑,往有阳光的地方跑,穿透雪雾仍能看到远处依稀的阳光,人逐阳光而行,天性使然。总不能坐以待毙,让雪埋了。巨大的恐惧使马格现出野兽的神情,他跑得稳健,不展慌不忙,然而令他惊心的是阳光竟然越跑越暗,雪倒是越下越猛,以致他突然把光跑没了!直到这时他才突然醒悟,他跑的方向原来也是云的方向,当然越跑越绝望。他幡然回跑--究竟什么使他具有如此的直觉本领多少年后他都无法搞清--他对了,不久他就发现亮度有了变化,虽然眼前仍朦胧如大海之底。光线越来越亮,就要见到天日。马格干脆停下了脚步,气喘嘘嘘,伫立于急雪之中。他不用再跑了,因为他已亲眼看到如注的阳光正向他疾来,蓦地一道骄阳斜刺里切入雪雾,仿佛腰斩了大雪,马格一半在雪中,一半在阳光中。天地有奇观,马格如果瞬间这样凝固,或者天地就这样凝固,像山中的雪峰,他将与日月同辉,获得永生。可惜这只是天地的一个瞬间,但无疑他已进入了上帝的底片。

  雪在夕阳里融化,夕阳在湖上燃烧,无比绚丽,可望而不可及。但无论多远,走吧,去喝一口那湖中的水,照照自己,如果面目可憎,就一头扎进去,永不再出世。

  他走着,直到月亮从湖上升起。天空银河初渡,星汉灿烂。

  他的影子被拉得如此之长,就像他身后的河流。

6

  他向一枚帐篷走去。那枚发光的帐篷在夜晚的草原就像童话中海底发光的贝壳,是整个草原不超过三点灯光之一,非常微弱,后来还灭了一点。他越来越接近了,但他一头栽在地上。如果那一瞬间他失去知觉,或干脆一命呜呼,完了个蛋,那倒也不失为一种幸福。

  问题不在这儿,问题有时在于在于生命有时并不由由意识支配而是凭着直觉,于是不知怎么一来他们就成了一副可笑的状态:他仰面倒在了草地上,那家伙儿悬在了他身体上空;他掐住了它极富弹性的脖子,高高举着它;它半张着嘴,满口獠牙,气喘嘘嘘,薄薄的舌尖垂下来,几乎在他的鼻尖上悠悠颤动。马格的冷汗流下来,但当时没感觉,事后从他湿透的衣服上他才发现曾大汗淋漓。而那时他们对峙了多长时间,他记不清了。它的四蹄偶尔在他胸前、腹部刨动一下,但似乎也没有发动攻击的企图。他在它的蹄下,占尽优势。同样马格也不急于改变劣势,那样可能适得其反,他毕竟钳住了它的要害部位,生死之搏,他们可以再也无法分开。事实上,这同样也是一场虽属意外但是棋逢对手、颇具耐心、异常残酷的精神搏杀,谁这时失去耐心谁就将归于失败。

  马格不动声色,但手指在缓慢的加力,指尖差不多已深入到对手的喉咙里,能听到它"咔咔"的声音。但这家伙竟不为所动,阴绿的目光甚至像是嘲讽地笑了笑,让人不寒而粟。在这大草原上它可能等得太久了,它的寂寞如此深沉可怕,以致它看上去是在尽可能的拖延,拖延最后胜利的到来?好吧,马格想,那就斗一斗吧,机会不错,自绝于生命是可耻的,人总得在棋逢对手的情况下可以死去,或活下来。

  马格做足精神准备,但这时附近一声唿哨,使他变得再次可笑。队把狗当成了狼,恐惧使他放大了对手,他竟不识一只狗。不过它并不比一只狼差,他安慰着自己,刚从地上爬起来,就觉得有一只真正的大手落在了自己肩上。如果愿意的话,这手是可以重新把他按回到地上的。

  来人是个黑塔汉子,头发很长,乱如蓬草,一双乌亮严厉的眼睛上下打量着他。马格垂手待立,向黑塔汉子解释,说他是过路人,天晚了借宿一下,如果不便他立刻离开。他不知黑塔汉子是否听懂他的话,但看得出来人听得很认真。来人在马格身上摸了几下,突然在马格腰间停住,极敏捷地抽出一把藏式匕首。黑塔汉子对藏刀并不以为然,拿着刀迎着月光照,仔细端详,神情竟极天真。黑塔汉子看了一会儿,缓缓地把刀别在自己的袍子上,然后拍拍马格的肩,示意马格跟着。

  帐篷不过十来米的样子。黑塔汉子示意马格外面等,掀帐帘走了进去。帐篷里隐隐有了一点儿骚动,不一会儿,帐帘从里面掀开,像一个洞口打开了门,里面微光朦胧。马格一低头钻进去,顿觉一阵烟熏混合着腥膻味迎面扑来,不禁大声咳嗽起来。帐篷里光线异常昏暗,只模模糊糊看到几个人影散在四周的暗影里,似乎有数不清的眼睛像星星一样凝视着他。黑塔汉子不知何时已站在马格身旁,马格进来时本没看见他。黑塔汉子示意马格坐下,但马格看不出哪儿是该坐的地方,坐哪儿呢?他犹豫着。就原地坐下吧,他想。马格慢慢蹲下身子去,屁股习惯地寻找着椅子或床一类的东西,但什么也没有,最后身体失去平衡,一屁股坐在了草地上──后来他才发现并不是什么草地,而是一种粗糙的毛毯,也就是藏民称之为的卡垫,一种毛织物。

  马格坐定后,只听黑塔汉子朝里面咕哝了两句什么,里面悉悉索索有了动静,不一会儿便活动出一个修长的身影。身影来到帐篷中央的一丝微火前蹲踞下来,只听咔嗒一声响,火光嘭的大亮,顷刻间照亮一张蒙面人的面孔。蒙面人身穿一件绒皮袍,胸襟与下摆滚出一溜洁白似雪的羊毛,头上神秘地包了一方绿头巾,头巾遮去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了一双布满黑色梦幻的少女的眼睛。这双眼睛专注而坦然,大概嫌火还不够旺,少女又拾起旁边的牛粪饼一掰两半填进火里,接着轻轻拉开头巾,露出鼻子,嘴巴,就着碳火吹起来。火越烧越旺,少女把扁圆的铜壶坐在火上。原来少女是给马格烧水。

  现在除了烧火姑娘,黑塔汉子,马格借助火光还看到了另外一些面孔。这些面孔集中在帐篷里沿,几乎一动不动,火光在他们脸上闪闪烁烁,飘忽不定,很像一组静默的浮雕。老人,孩子,年轻母亲,狗,襁褓中的婴儿,全都一眨不眨地看着马格。马格十分惊奇,这是一种怎样的生命形态?他在还阳界时被人引领见过岩画,那是一种时间的标迹,但现在他突然对时间产生了疑问,某种时间或岩画复活了?而尤让他感到时间复活的是那个端坐在卡垫上的老人,显然这是祖母,老人面部绽放着核桃状古老的花纹,两条稀落灰白的辫子垂在黑色藏袍的袍襟上,看上去有一百岁了,你不妨也可说两百岁,或更长,总之老人像时间一样,时间没有年龄。祖母手捻紫檀佛珠,目光悠远凝滞,她的牙已掉得一颗不剩,嘴嚅动着。

  老人身边是黑发如漆的年轻母亲,头发从中间分开,朝两肩直泻下来,两个孩子像袋鼠一样依偎着她,一个在袍里,一个在袍外。袍里的孩子还是个婴儿,并且似乎正在生病。婴儿不时地干咳、抽动,有好几次吐出怀里的乳头,结果每次都被黑发女人塞回口中。婴儿越发干咳抽动得厉害,引起男人的不安。黑塔汉子步履沉重走到女人跟前,跟女人咕弄了两句,女人焦虑地摇头。男人俯下身一把从女人怀中抽出光溜溜赤红色的婴儿,举到空中仔细观瞧,他神情严峻,面孔闪烁出青铜般寒冷的光泽。女人茫然而惊恐,呆了片刻,突然疯了似的抢下孩子,重新放回自己怀中。

  这是惊心动魄的一幕。生命,婴儿,每个人不都是这么穿越死亡或返回的吗?这里,生命更脆弱,还是更顽强?更晦暗,还是更鲜明?

7

  水烧开了。茶也打好了。蒙面少女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酥油茶送到马格面前,马格赶忙接了,用仅会的藏语道谢:"吐乞乞,吐乞乞阿佳啦!"(谢谢,谢谢阿姐)。少女像没听懂一样,没做任何表示。马格有些没趣。马格喝着,少女克尽职守提着铜壶侍立一旁,随时为他添茶,少女一点儿也没因马格使用了她们的语言而惊奇喜悦。

  马格认为有必要看看那个生病的个婴儿,刚才那一幕让他看到灰色时间中自己生命的开端。他带有药品,像他这样漂泊流离的生活疾病是唯一的大敌,因此他身上长年带着必备的药物,尽管他很少生病。马格把茶碗递给蒙面少女,表示不需要了,起身向帐篷里沿走去。他到了年轻母亲跟前,示意要看看孩子,女人有些茫然无措。马格的手放在婴儿的头上。马格退回到原地,解开背囊,翻出一个塑料袋,拿出一盒速效伤风感冒胶囊,打开,抽出胶囊的时忽然发现一张字条:亲爱的:保重,生命之树常绿。萍。马格向蒙面少女要了一碗茶,把胶囊打开,药粉倒在碗里。他再次来到婴儿跟前,刚要喂药,被黑塔汉子一把拦住。马格向黑塔汉子解释,但不管马格怎么解释黑塔汉子只是摇头,抓住马格手不放。马格火气上来,一把挣脱了黑塔汉子,黑塔汉子一愣,随即怒目圆睁,幸好蒙面少女赶来,拦住黑塔汉子。她向愤怒的汉子咕哝一会儿,黑塔汉子表情缓和下来,但仍是将信将疑。

  “给我,我来。”蒙面人说话了,马格惊奇地把药交给了少女。

  马格问:“你能说汉话?”

  少女像没听见一样,接过药碗,非常专注地给婴儿喂药,

  事情成功了,马格非常高兴,也许是乐极生悲,他回到原地再坐下时突然小腿肚子一阵钻心的疼痛,不禁“哎哟”叫了一声,低头一看,小腿肚子满是血渍,殷红了好大一片──那条狗倒底咬了他一口!黑塔汉子和蒙面少女闻声赶来,马格已小心翼翼挽起裤腿,少女“阿啧”惊叫了一声。其实就是血吓人,伤势并不严重,不过两个小洞,仍在向外淌血。“阿啧啧啧”少女嘴里不断发出奇异的叫声,马格向少女莞尔一笑,摆摆手:“没事,这么点儿小伤,不碍事的。”黑塔汉子向马格竖起大拇指,然后转身走了。

  少女端来一铜盆温水放在马格脚下,马格脱下鞋,把脚放在盆里,刚要动手洗伤口,被少女栏住了,她要给马格洗。马格抬起头,他们目光相遇,少女低下头,这是少女第一次在马格面前露出回避的神情。少女索性摘去了头巾,露出她那一直处于神秘状态的面孔,面孔被火光一映,光洁而黝黑,闪烁着青金属般饱满的光泽,非常美,几乎近于地域性的完美。她认为没必要再遵从某些规矩了,所了拉下头巾。

  水的温度刚好是马格皮肤的温度,少女从袍襟里取出一小团银雪似的羊羔毛,在水里浸了片刻,然后在马格的伤处轻轻擦拭着,马格居然一点儿也感不到疼痛。她每触一下伤处都要抬眼看一下马格,目光关切而镇定,简直是训练有素。

  “你叫什么,能告诉我吗?”马格问。

  少女只做事情,并不答话。这时候黑塔汉子回来了,把一只油腻的牛皮袋交给少女。少女接过来,解开牛皮绳,把一种类似草灰的黑色粉倒在手上。

  “这是什么?”马格问。

  少女不答话,搬起马格的小腿,把药粉轻轻敷在伤口上。药敷好了,再垫上一小团羊羔毛,她开始给马格包扎。她用的是一长条粗糙的毛毯,在马格腿上缠了几圈,然后用力一撕,分做两股,又缠了两圈,系上一个活扣。她完全像个内行,她的那种沉着、专注、毫不理会马格问话的神情简直是一种职业的冷漠,通常医生才有这样的神情。做完了这一切,少女舒了一口气,像欣赏一件艺术品那样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我叫桑尼。”她说,抬起眼睛,“这是藏药,你很快能好。”说完,端起铜盆出了帐篷。

  “桑尼”,马格重复着,他终于听到她说话了。她的嗓音纯正清晰,不是任何地方方言,但也不是普通话,更不是新疆少民族那种走样的腔调。马格望着桑尼离去的背影,心里感到无比的亲切。这时候,其他的人都安歇下来,帐篷里静静的响起了鼾声。那个生病的婴儿偶尔还干咳两声,但听起来比刚才好些了。草原之夜仿佛进入了永恒的梦乡。

  外面起风了,帐篷在轻轻颤动。不远处一条小溪在涓涓流淌,声音清晰而悦耳。草香吹进帐篷,带来一派清新,沁人心脾。桑尼出去好半天了,不知为什么还不回来,也许她去溪边沐浴了?马格仔细倾听,水声如故,没听出任何异样的声响。尽管旅途劳顿,今夜马格却未觉倦意,他信马由缰地想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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