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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开始,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开始采用定义判断这种新题型,定义判断就是在题干中给出某概念的定义,在选项中给出四组事件或行为方面的例子,要求应试者根据给出的定义,从备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件或行为。
第一节 历年定义判断的命题特点分析
与09年命题趋势预测
2002至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行测考试共出现定义判断题目70道,对其进行系统化分析,以期帮助考生对定义判断这种题型有总体性、系统性的把握进而对中央国家机关行测考试中的定义判断能够做到“心中有数”。
一、总体情况//**表格略//
二、2007、2008年法律概念所占比例有了明显的下降,试题结构出现新特点
三、定义判断解题点分布情况
定义判断解题点分布表(2002-2008年)
注:表中数字为历年中央公务员考试解题点出现次数分析统计结果
四、2009年定义判断命题特点预测
1、 法律概念很可能将会再次出现,预计将在两道题左右。
2、 概念将更加趋于专业化,即更加突出对概念字面分析的考察。
3、 出题形式很有可能会出现较大变化,比如会首次出现多定义判断。
4.备选项将仍以精短案例的形式出现,包括事件和行为。
5.提问形式将以肯定性提问即要求选择符合定义的选项占大部分。
第二节 定义判断中的基础逻辑知识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要想快速准确的解答定义判断题,必须掌握一些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尤其是关于定义本身的一些知识。
一、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用精练的语句将这个概念的内涵揭示出来,也就是揭示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是词语,例如“劳动争议”、“犯罪未遂”、“不当得利”等都是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
二、定义的要素
定义是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个部分组成的。被定义项就是通过定义来揭示其内涵的概念;定义项就是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联接被定义项和定义项、组成定义的概念是定义联项。例如: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B类第41题,“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解决的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这个定义中,“诉讼标的”是被定义项;“当事人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解决的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是定义项;“是指”是定义联项。
三、定义的特征
概念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即内涵和处延。概念的内涵就是指这个概念的含义,即该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所具有的本质属性。例如:“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其中,“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就是概念“商品”的内涵。概念的外延就是指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的范围,即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或对象。例如:“十三经指的是《周易》、《尚书》、《诗经》、《周礼》、《仪礼》、《礼记》、《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这就是从概念外延角度说明“十三经”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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