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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即将公布,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理解大纲内容,新浪教育频道特别邀请到新东方北斗星司法考试辅导名师王小龙、赵鹏和张龙老师做客新浪嘉宾聊天室,为考生解读09年司法考试大纲指导备考,以下为访谈实录。
各位新浪网友,各位广大的09年司法考试考生,大家好。
今年的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在千呼万唤的广大考生的呼唤声中终于出台了,在今天上午《大纲》已经正式上市,新东方北斗星就09年司法考试大纲的重要考点变化以及解析,今天推出了这一系列的访谈节目。坐在我身边是赵鹏老师,赵鹏老师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专家,在司法考试辅导方面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社会实践。09年司法考试大纲行政法方面的一些变化问题与赵鹏老师进行一个交谈,由赵鹏老师对我们09年司法考试考生复习这一块进行指导。
主持人:赵鹏老师,09年司法考试大纲与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赵鹏:我刚刚研究了09年司法考试大纲行政法部分,进行对比之后,我们发现整个司法考试大纲在行政法方面可以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我做了一个比对,有两个比较细微的变化,但是这两个细微的变化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一个变化是在第八章行政给付与行政合同当中,原来有考点叫做行政给付的法律结构,但是在新的大纲当中它名称化了,换成行政给付的概念。但是这个变化可以说没有任何实质式的改动,基本上内容、结构,而且考察的高度都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另外一个变化,在它的参考附件当中所附的法律法规当中,其中增加了一个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这样一个新增的条例,可以说也没有什么实质的变动。因为以前虽然没有把它附在参考的法规当中,但是2004年就考到了这样一个法规。而且相应的内容也在以前法律出版社参考教材当中得到了体现。之所以今年把它专门提示强调地列入参考的法规,大家知道去年年初我们启动了建国以来第六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尤其启动了国务院的机构改革,自然相应的国务院有哪些机构,这些机构如何来设置产生热点,所以把相应的法规列在里边。但是由于相应的内容其实在以前的参考教材当中已经有了体现,在大纲中也有部分内容的体现。所以,可以说这种变化也并不是一个实质性的。
主持人:赵老师,能请您给我们分析一下,为什么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方面的大纲与去年08年相比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
赵鹏:之所以变动不大可能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一个原因是行政法方面准备拟推出的两部比较重要的法律及其修正案并没有如期推出。一部是《国家赔偿法》的修正案,到目前还没有通过。另外一部是《行政强制法》,目前也尚未通过。因此,从法规新增的内容没有变化,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在拟出台的《行政许可法》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出台。所以,新增的内容是没有的。
另一方面,大纲没有变化是在于08年行政法的大纲相较以前本来就有了一个很大的改动,08年删除了以前政府采购、公共应急和行政监察这部分等等内容。通过删除这些内容,等于说把行政法的一些比较枝枝蔓蔓的内容删去,集中考察一些训练考生法律思维的能力、法律事件的能力,有帮助的法律。这样的一个改革被证明,在2008年的考试当中是比较成功的。所以,保持相应的稳定性也是比较重要的。
主持人:赵老师,相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当一个法律变化的比较大的时候,考试的内容会趋于相对平和。对于09年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讲,今年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热点、重点问题的掌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赵鹏:由于整个大纲没有太大的变化,整个考试的重点分布,整体上会保持一个稳定。这样的一个稳定就会体现在,在我们传统所讲的行政法的重要考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这五部比较重要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当中,它的考点会占一个非常高的比例,大概会达到30%。因此这部分核心的内容没有太大变化。当然可能小的地方可能会有一定的变动。比如去年由于我们新增加了两部比较重要的行政法规,一个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另外一个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于有了两部新增的条例,所以,在这两个知识点的考察当中分别给了两道独立的题来考察。由于去年是比较热的,刚刚出台,所以考察的重点突出在这里边。但是今年已经到第二年,就《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从往年的情况来看,公务员法一般只考一道题,考两道题是比较特殊的,今年从理论上讲应该《公务员法》不会考两道题,仅仅是一道或者是结合起来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最近的政治生活当中引发了一个比较广泛的反响,包括年初为了刺激拉动内需,4万亿的投资去向,4万亿投资去向的公开成为一个热点,所以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还会保持热点。
虽然法律本身可能没有一个调整,但是大家在复习的时候,关注点可以适当地结合我们目前的一些立法当中的热点,比如说我们国家赔偿法的修正案虽然没有通过,但是国家赔偿法在几个方面的修改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比如说精神损害是不是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比如我们的国家赔偿的程序需要进行如何的调整。再比如说国家赔偿的举证责任,我们传统上都是原告负举证责任,但是新的修正案当中对一些特殊情况做了例外的规定。这些热点成为一个广泛的讨论,势必也会引起考官的关注。大家可以结合着这些热点,掌握目前现行的国家赔偿法,相应的方面是如何来规定做一个准确的记忆,考察的几率是比较大的。从考生的重点、热点来说,从整体上可以说会保持一个比较稳定,和以往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主持人:现在经过赵鹏老师的讲解,我想广大考友已经基本可以分析归纳出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在2009年的五大热点、重点以及两大热点问题。现在我想问一下赵鹏老师,对于2009年的司法考试考生来说,在复习的时候,从总的复习方法上来看应该有哪些方面您可以进行一下指导?
赵鹏:行政法可能是令广大考生比较头疼的一个问题,它每年占的分值不低,大概在60分左右,但是得分率相对是比较低的。之所以得分率比较低,可能和行政法的特点是密切相关的。一个行政法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到它的法规体系是非常庞杂的,考试大纲所附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司法解释也是很多的。这是一个方面。
另外一个方面,行政法可能大家在平时使用的过程当中不会涉及到行政法的问题。因此,大家用常识来理解行政法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基于行政法这两个特点,大家在复习的时候,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个方面,行政法的复习一定要系统性,因为它知识点之间的关联程度是非常高的,经常一道题、一个选项考行政处罚,一个选项考行政许可,另外两个选项再考行政诉讼等等。它知识的关联度很高,可能你掌握了其中三个知识点,另外一个知识点没有掌握,这道题你答不对。和你只掌握了一个知识点,其它三个知识点没有掌握,效果是一样的。所以,大家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全面系统地掌握,因为你一个部分没有掌握影响其它部分的得分,所以大家一定不能放弃某些比较重要的部分。这是一个。
另外是行政法在考察的过程当中,它特别注重对细节问题的考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同样一个问题规定有什么不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样一个问题规定有什么不同。非常细节的考察。所以,考生对考点掌握一定要做到精确,哪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做到非常精确。
另外一个方面也是比较重要的,由于我前面已经介绍到,行政法和整个我们日常的生活经验相关度并不是很高,大家对知识点比较陌生。因此,往往考生拿到一道题,把整个题干全部读下来之后,还不知道考官要说什么,更不知道考官要考什么。所以,理解起来有困难。就此而言,我给大家一个建议,在复习的过程当中,你一定要注重历年真题的试卷,通过对历年真题的钻研,能够揣摩出每道题考官这样表述是要考察什么东西,它出题的陷阱在什么样的程度,通过反复不断的演练,训练你接触使用行政法的思维,这样对最终获得一个比较好的成绩是非常有帮助的。
主持人:好,谢谢赵鹏老师今天在百忙之中给09年的司法考试考生做出的这个关于09年新大纲的行政法方面的指导。新东方北斗星也将继续会对其它科目进行一系列的指导和解析,请大家不要走开。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