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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机关的权利:
行政立法征查,代位撤销处违法。
解释:
行政立法:指税收行政立法权;
管:指税务管理权;
征:指税收征收权;
查:指税收检查权;
代位撤销:指代位权和撤销权;
处违法:指税务违法处理权。
2、纳税人的权利:
申请优惠退税款,诉讼复议控告权,咨询保密要申辩。
解释:申请优惠:指依法提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
退税款:指依法请求税务机关退回多征税款的权利。
诉讼复议指依法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权利。
控告权指依法对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咨询指向税务机关咨询税法及纳税程序的权利。保密指要求税务机关为其保密的权利。
申辩指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原因:
履行义务超期限,义务免除主体完,税法废止消灭全。
解释:履行义务指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超期限指纳税义务超过期限而消灭,
义务免除指纳税义务的免除。
主体完指纳税主体的消失
税法废止指税法的废止。
消灭全指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原因都包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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