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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备考:《民法60讲》的阅读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6日 10:56   众合司考

  首先感谢大家对《民法60讲》一如既往的信任与爱护。八年来,以这本书为代表的专题讲座系列陪伴着一届又一届的考生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还有不少已经通过司考甚至已经开始律师执业生涯的朋友,每年也会买上一本新版《民法60讲》,以示支持、留念和珍藏。2010年版本虽然以新的教育机构名义出版,但仍然没有消减大家购书读书的积极性,在此我作为作者先谨致谢意了。

  此时此刻,华灯初放,我坐在广州海珠区众合学校在中电数码城的一间办公室里敲键盘,窗外车水马龙纷纷攘攘,但我的心是清静的。中午来穗,袁锦校长给我一本书《如何阅读一本书》。这是一本写于上世纪四十年代畅销几十年的名著了,两位美国人写的。下午读之,心中有感。正好袁校长也反映众合教育的学员都想了解如何使用《民法60讲》等专题讲座系列,对于如何阅读,能否写上几句话建议一下大家,只能从命。现学现卖加上我自己对这本书的心得体会,写下以下文字,希望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一、民法的学科特点以及司考命题的特点

  民法素称博大精深,的确有着非常宏大精深的理论体系,所以对于民法的学习重在理解。这一理解,一定要突出强调体系化的理解与掌握。可以这样说,孤立地掌握民法的某一个知识点,无论掌握的有多好,如果迷失了其在民法理论框架下的位置的话,可能都是没有意义的。与此相适应,民法的司考命题也是重在考查综合性的知识体系,着重对民法基本概念体系与基础理论体系的理解与掌握程度的考查。这里只举一例。司考中的民法命题,每年分值在近100分,涵盖的立法文件有25个之多,分别是: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意见、精神损害赔偿解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物业纠纷解释;担保法、担保法解释;侵权法;合同法、合同法解释一、合同法解释二、租赁合同解释;婚姻法、婚姻法解释一、婚姻法解释二;继承法、继承法意见;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等。这么多的知识体系以及立法文件,仅仅掌握各自的部分还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各自的关系,还是主要的一个侧面。

  所以,对于民法的复习,一定要处理好理论体系、立法规范与生活(司法、或者真题)实例之间的关系。

  同时,民法显然也是商经法等学科的理论基础之所在。这至少提醒我们在复习的进度上,我们至少要先安排民法的复习其次是商经法的复习,如果复习顺序搞颠倒了,效果可能并不妙。

  二、《民法60讲》做对了什么

  一句话来说,《民法60讲》之所以在应试司考辅导领域能够成功,就是比较成功地实现了法理、法条与实例的完美结合。具体稍微展开言之:

  1.就其专题体例而言,并没有拘泥于传统常见的民法教科书的章节结构,而是以知识集群为中心关注点,分为60个左右的专题,打破以上各个民法组成部分以及各个立法文件之间的内容界限,只要在内容上具有共通性或者属于同一类法律现象的,就会出现在同一个专题里面,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也会得到周详的叙述或者得到总结。举例而言,前者,如“产品责任(加害给付)”一个专题,融合了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合同法解释一、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意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等所有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这样大开大合、众横捭阖的叙述,在各类民法教材与辅导书中都是不常见的,但确实迎合了司法考试的命题复习应对需要,极大地方便了考生的复习;后者,如“合同终止”一讲里关于合同解除的情形,整合了我国列入司考范围内的民商法、经济法等20多个部门法关于各类合同解除的规定,统一列举,既让读者一目了然,也极大减轻了读者自己总结的困顿。

  2.就其每一专题下的内容而言,以理论体系为框架展开,在叙述上紧紧围绕现行法律法规的主要法条。在讲述每一个理论知识和对法条内容进行展开的时候,都会及时附上生活中简单易懂或者过往司考命题中的典型例题,予以辅佐读者理解每一个知识点而唯恐有所偏差。即使每一位读者在理解某一个知识点上有偏差,也会予以及时的自我纠正。这样,读者会觉得时时与作者在一起共同思考而不会有所偏离,利于自学。

  三、阅读《民法60讲》的若干建言

  在以上认识背景下,我对大多数读者(具体因人而异,不好适用于每一位读者)阅读本书应注意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以利于提高学习效率。

  1.关于阅读时间的选择

  建议包括三点:

  (1)拿到书就开始阅读,越早越好。由于司考复习量太大,所以利用复习的时间越长考试效果越好,这是公开的秘密了。在所有学科里面,民法是应该最早启动复习的一个学科之一,至少要早于相关的商经法、民诉法、国际经济法的复习。其次,要在做各类试题之前至少先把本书读透一遍。关于本书的复习起点,对于多数考生尤其大三生来讲,最迟在4月底应该阅读了。

  (2)在复习的中段也就六七月份,应该开始第二遍的复习,这一阶段可以配以大量的做题。

  (3)在复习的末段也即八九月份,也应该进行至少第三遍的阅读,查漏补缺,重点突出。

  2.阅读次数的设定

  不好下定义说究竟读多少遍最合适。但从过去七八年不少考生来函来信发帖子反映的情况看,他们都是至少看了3-5遍或者5-7遍的规模,才最终依赖这本书掌握了民法的体系,当然也有看了更多遍数的。我的建议是至少3遍。

  3.书阅读越薄

  但是,每一遍并不是均等下功夫的。真正会读书的人,都是将书越读越薄而非相反的。具体而言,第一遍应该全神贯注的、一气呵成的、全面系统的精读,在整体掌握本书的脉络同时也就掌握了司考中的民法体系结构,以及每一个知识点的细节。第二遍的阅读,应该把已经掌握的或者你认为不重要的细枝末节的东西舍掉,有选择地阅读每一个专题的部分内容甚至只选择阅读某些专题的内容,同时配以练习题来阅读以随时强化一些未掌握的专题的部分内容。第三遍,完全应该查漏补缺的阅读,以补强、纠正个别的内容体系。

  以上3遍的安排是虚指。如果你打算阅读5遍,可以把前两遍当做上述第1遍;把第三、四遍当做上述第2遍;以此类推。

  4.交叉阅读

  在2010年的版本上,阅读《民法60讲》还要处理好《配套练习》、《配套核心法条必背》相应的民法部分。我的具体建议是:

  (1)关于配套练习,最早在第2遍之后再配合着做。原因是,一则配套练习题的难度并不低,在还没有掌握知识体系之前,过早做有暴殄天物之嫌,如八戒吃仙人果,未尝到滋味又徒增浪费时间与试题本身。另外,在做配套练习题的时候,发现错题的话,一定要回到《民法60讲》的书本中去,查找原因,补充加强。

  (2)关于配套核心法条必背,最好的阅读习惯是:在每一讲之前,先熟读两遍本专题所配的核心法条,再来看专题的内容。坚持阅读《民法60讲》的每一遍前都这样做,也可以在阅读完每一讲之后再熟读一遍。坚持,坚持。

  这样,配套核心法条必背的编撰目的就达到了,你作为读者也会享受到法条、法理与实例相结合的学习乐趣与效果。而且,你在阅读每一讲的障碍与难度也会大大降低了。

  5.带着兴趣阅读

  多年来我一直坚信,民法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同时也是一门趣味盎然的学科。至于很多读者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没有感受到民法之乐趣,那多数是因为教书者的无趣或者教科书的乏味所致。但我相信,《民法60讲》可能存在很多很多的缺点,但在趣味上始终是不缺乏的。带着趣味来阅读一本书,是阅读也是学习的高境界,也是学习高效率的内因所在。如果你能在阅读《民法60讲》的过程中(暂时)忘却是为了一场考试才逼迫自己来阅读这本书的初衷,而是沉浸在哪怕是暂时沉浸在纯粹学习民法知识的乐趣之中,所谓无意插柳柳成阴,你最终会发现自己获得了最大的收获。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司法频道 司法考试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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