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将减少 取消地方自行设置

2014年08月20日11:08  北京青年报     收藏本文     

  昨日,人力社保部印发《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就有关事宜作出具体安排。通知明确,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同时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确有必要的,经国务院人力社保部门批准后先行试点,再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    

  先期取消11项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就在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调侃”国际商务专业人员的资格许可莫名其妙;随后国务院宣布取消包括国际商务专业人员在内的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据了解,在取消的11项职业资格中,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5项将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研究建立完善相关人员评价办法,原有职业资格可以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人社部给出清理职业资格时间表

  昨日,人力社保部再发通知,给出清理职业资格的时间表:今年内将再集中取消一批职业资格,重点清理国务院部门、行业协会、学会以及其他中央单位面向社会自行设立的各类职业资格。特别是那些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矛盾比较集中、行业基础薄弱的职业资格。到2015年,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相应加强监督管理。争取到2017年,初步形成科学设置、规范运行、依法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体系。

  地方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要取消

  通知中强调,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社保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确有必要的,经国务院人力社保部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同时,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国务院部门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按照有序承接、规范管理、平稳过渡的原则,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承担。

  内存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达1000多种

  据了解,我国的职业资格制度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多达1000多种,专家估算,当前我国职业资格考试产业链的经济总额已超过3000亿元。

  其中,北京市的职业资格考试基本分为两类:一类为准入类职(执)业资格考试,一类为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目前,水平评价类在北京市开展的为400多项,包括人力资源师、物流师、秘书、心理咨询师、电工等,每年参考人数都稳定在26万—30万人;而列入今年考试计划的准入类的职业资格考试为42项。

  本报讯(记者 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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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职业资格地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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