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村独生和二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10:55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2008年起,我省将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即对符合条件的子女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家庭,每月分别给予120元、150元的扶助。同时,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中考给予加分奖励。

  我省还将把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

  省政府明确提出,要落实党政干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党团员挂钩帮扶独生子女困难户和农村二女户制度,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力争到“十一五”末,农村为主的独生子女和二女户都能享受到“五大工程”(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的奖励优惠。通过造福工程,补助修缮房屋、建房购房资金,改善部分住房困难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的居住条件。同时,我省将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和专门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机构,安排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女儿户老人优先入住养老院。

  我省将建设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实现省内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加强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该系统将在今年建成投入使用,届时将实现多部门之间的人口信息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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