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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考如有作弊考生各科成绩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6日 10:05   天津网-每日新报

  明天(26日)开始,本市92751名考生就要走进中考考场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的规定,考生的考试违规行为分为“违纪”和“作弊”两类,考生有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9大考试违纪

  考生不要触碰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场内外把关 作弊无处藏身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资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9)其他作弊行为。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相关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非法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

  (3)考试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新报记者 杜娟 通讯员 李方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中考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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