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日前合肥市教育局发出《关于2010年合肥市普通高中建学籍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普通高中学籍建立的对象是符合2010年合肥市普通高中招生标准,经市(县)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批准录取到各招生学校的学生。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违规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含跨地区招收的线下生)以及通过不正当手段招生的学生,将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张艳、胡霈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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