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3中考后网上看分填志愿

2013年04月11日16:4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成都市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简称《规定》)日前已经出台。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即“中考[微博]”)时间为6月13日、14日。据悉,今年我市中考录取仍分四批进行。

  网上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今年我市中考将于6月13日、14日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13日上午9∶00—11∶00语文,下午2∶30—4∶00物理,下午4∶30—5∶30化学;6月14日上午9∶00—11∶00数学,下午2∶30—4∶30英语。

  今年我市仍将实行中考网上评卷,评卷将在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使用统一的软件、统一扫描、统一评卷标准,并统一公布成绩。根据每年的安排惯例,今年大约会在6月28日左右公布中考成绩。

  按规定,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允许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申请。

  录取批次分四批次进行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仍将分四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具体批次为:

  第一批:指标到校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提前招生、中职类学校直升生、“宏志生”以及其他按规定提前录取的考生。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在本批未录取满额的,还可参加第四批录取。

  第二批: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五年制高职、师范。

  第四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考本批学校的学生均可兼报。

  升学志愿仍在网上填报

  通知学生成绩后,由毕业学校和报名点组织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按不同的录取批次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中心城区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按先统招、后调招的顺序,实行分段录取,从高分段到低分段逐段进行,各分数段内志愿优先的原则。各普通高中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学生。

  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微博],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学生志愿信息一经填报提交,不得更改。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扣压《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学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招生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普高录取段内志愿优先

  我市五城区和高新区的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实行“分段投档,段内志愿优先”的录取办法。对录取场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市招考办将统一向社会公布计划,统一组织网上补填志愿、录取。

  市招考办强调,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已被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予以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的录取今年继续实行学校提前招生与集中录取相结合、多次录取的招生办法。中考结束后,学生在填报中考志愿的同时,可凭《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和中考成绩到欲报考的民办学校,经资格审查、面试后,由民办学校确定是否预录取。

  尊重学生严禁违规招生

  市教育局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充分尊重学生的志愿,不得更改学生志愿,尤其不得限制学生报考或不报考某类或某所学校,更不得与招生学校进行不正当的招生联系,坚决杜绝有偿招生。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学校坚决制止和纠正不向学生提供中职类招生信息(含招生政策规定)及虚假不实宣传的行为,严禁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提前违规招生。

  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公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并限期整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或其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部分普高招外地生7月初考试

  每一年中考结束后,不少成都以外的优秀初三毕业生也在密切关注着我市一些重点中学招收外地生的考试时间。记者昨日从石室中学、七中、树德中学、列五中学、田家炳中学等获悉,今年各校招收非本地籍考生的考试时间仍将会与往年一致,在7月初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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