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2014年呼和浩特市中考[微博]工作进程表》公布,提醒考生密切关注中考相关细则和高中招生计划、高中录取结果等信息,按时参加考试。
据了解,按照规定,自治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0日8:30—31日17:30;4月1日后,下载、汇总首府考生报名数据;4月8——15日,进行报名信息、照顾条件的审核;4月25日,公布高中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4月27日8时——28日18时,第一批高中网报志愿;5月6——20日,市区体质测试;6月9——11日,领取中考《准考证》;6月14——16日,全市统一中考;7月6日,第一批高中录取结果查询;7月7日,第二批高中招生计划公布;7月8日8时——9日18时,第二批高中网报志愿、动态录取;7月12日,第二批高中录取结果查询;8月15日前,自治区组织五年制高职网上录取。
其中涉及到市区高中录取照顾条件的有关规定也同时公布,具体为:烈士子女和驻守边疆沙漠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可降2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包括在各类民族学校任教的汉族教师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因公牺牲军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1——4级残疾军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可降10分录取;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职工子女可降4分录取。
如考生符合上述多项照顾条件,自治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可累计降分录取,但不得超过15分(不包含第1条);其他民族考生只享受照顾分值中最高的一项进行降分录取。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缴验相关的证件或证明,逾期补交无效。享受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经审验确认后,在网上予以公示。(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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