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招考办公布了2014年中考[微博]加分政策及办理办法,可加分考生分三类,即考生身份类、素质教育类和过程评价类。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
在考生身份类加分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及符合规定的留学[微博]人员子女,加5分。
素质教育类加分分为科技类、体育类和艺术类,其中,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可加10分;参加规定比赛,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加10分;经成都市教育局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微博]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者加10分;成都市“蓉城十佳艺术新苗”加8分;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获一等奖者加5分。(记者李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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