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安徽师大08自考社会类本科毕业生申报学位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15:57 安徽师范大学自考办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校学位字[200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汉语言文学、教育学、秘书学、旅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社会类本科自考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的两年内申报学位,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2、毕业论文成绩必须是良好(含良好)以上,论文成绩未达良好的毕业生,均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参加毕业论文考核; 3、必须通过《英语》(二)“课程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3级(PETS三级)“,成绩合格。 二、申报时间 2008年3月29日-30日。 三、申报办法 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老校区)办理学位申报手续,逾期概不办理,(注:本人来校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四、申报学士学位所需审验的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论文合格证、英语(二)成绩合格证(或PETS三级证书)、本专业自考准考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上姓名); 五、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教计字[2006]15号文件,学士学位评审费每人200元。 六、注意事项 1、如无英语(二)成绩合格证,请务必到毕业所在地市自考办开取成绩证明。 2、如无毕业论文合格证,请出具论文答辩时所用准考证号码。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