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大08自考社会类本科毕业生申报学位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15:57   安徽师范大学自考办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校学位字[200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汉语言文学、教育学、秘书学、旅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社会类本科自考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的两年内申报学位,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2、毕业论文成绩必须是良好(含良好)以上,论文成绩未达良好的毕业生,均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参加毕业论文考核;

  3、必须通过《英语》(二)“课程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3级(PETS三级)“,成绩合格。

  二、申报时间

  2008年3月29日-30日。

  三、申报办法

  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老校区)办理学位申报手续,逾期概不办理,(注:本人来校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四、申报学士学位所需审验的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论文合格证、英语(二)成绩合格证(或PETS三级证书)、本专业自考准考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上姓名);

  五、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教计字[2006]15号文件,学士学位评审费每人200元。

  六、注意事项

  1、如无英语(二)成绩合格证,请务必到毕业所在地市自考办开取成绩证明。

  2、如无毕业论文合格证,请出具论文答辩时所用准考证号码。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自考论坛 自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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