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08年4月份高教自考考试报名须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4日 22:18   海南省考试局

  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接受在海南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报考。应考者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开考专业、课程和考试计划安排参加考试,应自觉遵守海南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 报名时间

  自学考试的课程结业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又称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

  1、理论考试课程报名时间

  自学考试理论考试课程报名时间一年2 次,分别为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

  2、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时间

  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时间一年2 次,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本科段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安排在每年的3月、9月的第二个星期,英语专业专科段、本科段实践性环节考核(专科段的“听力”、“口语”,本科段的“口译与听力”,“毕业水平”)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4月、10月的第一个星期,由各专业的主考学校负责组织考核。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报名时间一年一次,为每年的9月15日至9月30日。联系电话:66188895。

  ◆ 报名地点

  1、理论考试课程报名地点

  考生通过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的“自学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报名地点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2、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地点

  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到各主考学校的成教学院(或继续教育学院)报名。

  ◆ 报名对象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职业、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及居住地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 报考条件

  1、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条件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接受具备相关条件的应考者报考。其他专业不受任何条件限制,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自由选择专业,但提倡在职人员按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提倡残疾者报考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2、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的条件

  凡具备国家承认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的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提倡专科毕业生报考相同的本科段专业;报考非同类专业本科段的专科毕业生,在修完所报本科专业的全部课程之后,按国家规定必须加试专科段专业的有关课程,具体要求按专业考试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必须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相应课程实践性环节的考核;考生的本科论文答辩、毕业设计、临床实习等考核,必须在所报考专业的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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