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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8年4月份高教自考通知成绩办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 15:15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根据全国考委和省考委有关规定和200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要求,为了方便考生查询考试成绩,现将200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通知成绩的办法告知如下: 一、考生的考试成绩由考生报名的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 二、考生以自愿为原则可通过省信息查询台和辽宁招生考试网站查询。 1、互联网查询,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 2、固定电话及小灵通电话可拨打16898555; 3、中国电信与铁通用户可拨打16816789; 4、中国移动的手机用户(134-139、159)可拨打961388; 5、中国联通的手机用户(130-133)可拨打96310066直接查询考试成绩。 查询时间将在试卷和其他形式通知考生。 实践环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信息查询时间为5月25日-6月25日,查询方式同理论课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申请核查,考生可以凭本人准考证到当地市招考办(大连市到大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报名,由各市招考办及大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统一到省招考办查询,并通知考生。 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须在各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到各市招考办领取单科合格证。凡取得专业考试计划最后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在领取单科合格证的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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