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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自考和4月自考分别将于2009年1月10-11日和4月18-19日进行。现将自考报名、实践报名、毕业证书办理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望周知。
一、2009年上半年自考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
1.2009年1月自考报名2008年11月29-30日。
2.2009年4月自考报名2008年12月18-24日。
各系统和社会助学单位的报名开始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但截止时间不能提前和延后。
(二)报名地点:
1.各区、市招考办:组织所有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报名。
2.各助学单位和系统单位:组织本单位考生和有关特殊专业的报名。
(三)报名方法:
1.老考生持IC卡报名,IC卡丢失的考生在报名点补办。
2.首次报考的考生(含已有老的档案号,但无IC卡的老考生)需要通过填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报名,同时现场照相、采集信息,办理IC 卡有关手续。
3.2009年1月自考报名不组织教材征订工作。
4.2009年4月自考报名可以预定当次考试教材。没有教材的考生应该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政策规定,在报名前订购国家指定的正版教材,自觉抵制盗版教材。《现代教育》自考专刊考生自愿购买。
(四)报考费用:
1.2009年1月自考报名费:40元/科。
2.2009年4月自考报名费:32元/科;教材预定30元/本;《现代教育》9元/本。
二、报名要求
1.所有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明报名。系统报考专业由系统单位严格把关,特别是公安、医药、护理类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报名。护理学专、本专业考试报名由青岛卫生学校负责,其他报名点不得组织报名;中药、中医护理专业老考生由各区、市招考办组织报名,新考生必须经过市卫生局中医处审查并开具证明方可报名。
2.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专科、本科专业,但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要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不能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3.必须按照简章公布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进行填报。
4.报名工作要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新生的报名资格。各专业的本科段,不能接收非国民系列的专科毕业生的报名。自考及普通高校专、本科在读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准考证可以报考本科,但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考生完成本科段课程即可办理毕业。
5.关于学历文凭未毕业考生转考自学考试的报名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尚未毕业的学历文凭考生可以自愿转入自考有关专业继续学习,并最终取得自考毕业证书,具体要求参照鲁招考办(2007)1号文执行。
(1)尚未毕业的我市学历文凭考生只能在我市办理使用学历文凭课程的自考毕业手续。校考课程有效期为6年。
(2)学历文凭考试所有考试档案由市招考办统一管理。凡是考生在学历文凭考试中通过的各类试卷一律不得转出;已经通过的自考课程可以办理转档。
(3)学历文凭考生转入自考必须严格按照省考试院下发的课程对顶计划参加考试。
(4)学历文凭考生参加自考需要办理自学考试准考证(学历文凭准考证由考生妥善保管)。
6.关于过程性考核试点专业考生报考的几点要求。
(1)过程性考核专业考生实行注册制,由试点院校统一管理。考生注册满两年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2)考生国考课程档案由市招考办统一管理,校考课档案由试点院校统一管理,办理毕业手续时以各院校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毕业生校考课档案。
(3)过程性考核专业的校考课档案不得转入和转出,过程性考核专业考生只能在我市办理使用校考课课程的自考毕业手续;国考课档案可以在省市间转入转出。
7.关于IC卡有关问题。
(1)新考生必须办理IC卡,考生报考不同专业只需办理一张IC卡。IC卡30元/张。
(2)1月考试新办IC卡将于12月18日前发至各报名点;4月考试新办IC卡将于考试前下发。
(3)考试前IC卡丢失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于考试当周到市招考办补办IC卡。
8.各报名点必须严格执行报名信息校对制度,打印一式两份确认单,要求考生仔细校对报名信息,并在校对单上签字确认。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