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互殴”为何成了趋势?

2015年04月20日11:49   教育专栏  作者:刘义杰  

  4月18日,有网友爆料:河南信阳潢川彭店中学男老师和女学生互殴。事后,女生及家长[微博]已对学校和当事教师表示谅解。但该事件中教师未能对学生的课堂违纪及辱骂教师的行为进行冷静处理,有违教师行为规范准则。学校决定:给予该教师暂时停课决定,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等待进一步处理。(4月19日《大河报》)

  新闻事件还原

  中学男老师和女生课堂上互殴吓哭同学(组图)

  男老师正在讲课,女学生突然大吼一声。老师用书本摔打女生头部,女生反击,随后冲突升级。在该事件中,无疑两者都有错,老师不像老师,学生也不像学生,真是令人悲哀。然而,这悲哀的事情,大有成为趋势的可能。

  4月7日,应城某中学高二某班语文老师向女学生询问是否往其身上泼水了,女学生张某不承认,双方随后发生口角,进而演变成课堂上的互殴事件。短期时间内,两起师生互殴事故,最终,到底是老师受到了惩戒,问题是只是惩戒老师就化解问题了吗?恐怕未必。我们仍需追问的是,是什么打破了教育的平衡。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师生之间地位相对稳固,尊师重教的氛围让学生们待老师如同父母,学生犯错,老师也就有了通过“戒尺”来惩戒学生的权利。但随着社会发展,以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中所规定的保护学生权益的条款的实施,学生地位上升,老师也渐渐没有了体罚学生的道义所在。禁止老师体罚学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但权益的保护,最终却难以受到效果,且不说,性侵、体罚学生的事件频发,学生和学生家长暴打教师的问题也频出,就在几天前,四名小学生还把一美术老师一顿暴打,据说该校此前已经发生四起类似事件。

  如何化解师生互殴的问题呢?单靠学校的行政措施,无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必须通过法律的角度来重塑双方的权利。制定教师的权力边界,让老师的行为得到规范;规范学生的行为,明确学生暴力行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此化解,师生互殴每每带来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后,问题一再重演。

  比如,有必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建立起惩戒教育制度,美国有23个州规定了学校可以对学生实施体罚,但法律还对体罚规定了许多明确的细则。比如:必须在其他教育方法都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体罚;不许当着其他学生的面体罚某个学生;体罚时必须有证人在场,以确保体罚依法进行,等等。在澳大利亚,有一些公立学校设立了警戒室,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就被请到警戒室,由专门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惩戒。向老师赋权的同时,进行约束和指导,这种赋权与限权,也就给予了师生不同的权益保障,建立起了双方的制度平衡。

  “师生互殴”需要重塑教育平衡,本质来说,就是为双方重新确权。明晰的权利,才能带来相应的规矩和义务。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师生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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