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就是一人一票选总统吗?

2017年03月01日10:08  教育专栏     我有话说

  新上任的特朗普做总统做了一个多月,支持率已经下滑到44%,创了有民调以来的历史最低点。可是距离他胜选才过去几个月,难道几个月前还给他投过票的选民们,这么快就抛弃了自己的总统?

  其实未必。

  事实是,特朗普压根就没得到过多数选民的支持——若按一人一票的普选票计算,希拉里要比特朗普多得280万票,只不过,美国现行的竞选规则,没有把她在普选票上的胜利转化为竞选的胜利。

  无独有偶。2014年香港喧嚣一时的占中运动,除了满屏满目的黄雨伞和催泪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各种无处不在的响亮标语:“一人一票选特首”。香港学生们要求和西方民主国家公民一样的选举权,而他们心中选举权的体现方式,就是一人一票选举领袖。

  一人一票,听起来很美,实际呢?

  仍在苦苦探索是谁在代表自己的壹读君|何满子

  一人一票,听起来公平合理、而且确实吸引人:王子与庶民、贫民与富翁,不管是谁,全都一人一票人人平等,而取得多数人拥护的那个,就能代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做他们的总统、首相、王。

  可是群情激奋的青年学生们也许没注意,在他们高呼‘一人一票’的时候,一人一票制的民主已经几乎从西方国家消失了:

  从美国、英国到欧洲,甚至非洲和拉美那些还正处于民主进程中的国家,民主选举都不是简单的一人一票和少数服从多数。民主制度里有总统制、也有议会制,但不论哪种,都是分选区、由代表人选出国家领袖,是为“代表性民主”。

  代表性民主的小分队之一:总统制

  譬如2016年刚刚大选尘埃落定的美国,若按一人一票统计,希拉里赢得了更多的票数,特朗普却赢了更多的‘选举人票’,赢下了白宫。

  所谓的‘选举人票’,是来自50个选区的共540票。50个选区即是美国的50个州,每个州按人口比例都有一定数量的‘选举人票’,各个州的选民先自己投票,然后再转化为‘选举人票’,决定当年的大选结果。

  最关键的是,每个选区之内,得票多的那个候选人,不管是以51%的微弱优势还是75%的绝对优势获胜,都将拿走该选区全部的‘选举人票’,所以才出现了著名的摇摆州:

  对于竞选者而言,将自己在加州60%的支持率提升到75%毫无用处,但如果能把威斯康星州的48%提高到52%,选情就将发生质的变化。

  同样地,对于选民来说,在深蓝或者深红州,一个选民投不投票,对大选的结果毫无影响,该赢的党还是会赢;而在摇摆州,每一票都有可能成为左右局势的关键,每一票都至关重要。

  在2000年小布什与戈尔的选战中,小布什仅以300多票的微弱优势赢下了弗罗里达州、从而赢得了白宫。

  总统的选举按选区投票,美国的国会议员更是如此:

  参议员每个州选两个,众议院的议员则来自比州划分得更小的郡县——一共435名众议员,分别代表着自己家乡的那一小片地。而被选出来的议员们,整日都会收到来自自己选区选民的电子邮件、电话和到访,选民当初选了他,自然纷纷来要求议员在国会山上替自己撑腰,为自己办事。

  实行总统制的除了美国,还有巴西、墨西哥、以及许多战乱后重建、或者刚刚取得自由独立的新近民主国家。这些国家的总统由全国人民按选区投票选出,国会议员则由自己所在的州或者郡县投票选出。总统、国会各选各的,经常一党占据总统府,另一党把持国会,相互制衡。

  代表性民主的小分队之二:议会制

  除了总统制,还有另一种稍有区别的代表性民主,以英国和欧洲为代表,称为议会制。

  议会制下的议员选法和美国的国会差不多,也是各个州、郡、县投票,得票多的选为该选区的代表。

  议会制与总统制最大的差别,在于领袖的产生:议会制国家的首相,是议会推举产生的;各个选区只选自己的代表,然后这些代表到了议会,再集体表决产生首相。而在现代的党派政治中,取得议会多数席位的党,自然会一致推选自己的党主席做首相,也就是说,老百姓选议员就是在选首相,两个过程不分。

  这样一来,首相和议会多数党永远在同一战线上,所以议会制的选举,属于‘一赢赢所有’(winner-takes-all)的类型,不同于总统制的国家里,赢得白宫的党未必赢得国会,往往很难达成上下两院和白宫都同属一个政党。(很不幸地,此刻的美国,就是所有权力都归了共和党。)

  总统制和议会制各有优劣,但是如出一辙地,都是代表性民主,通过选区选举国家领袖和议会代表。

  那么,与代表性民主相反的、一人一票的直接民主还存在吗?

  事实上,一人一票的直接民主,古希腊发明之后用了一阵(在大广场上每人扔一只黑棋子或者白棋子),而到现今只有极少数、极少的国家,譬如像列支敦士登这样的,有时会玩一把直接民主。除此之外,近年来忽然挂起的流行风气,是在面临国家存亡的重大决定时,一些欧洲国家会举行公投,像苏格兰独立公投和英国的脱欧公投,就不考虑选区,纯粹一人一票,按多数人的意见办。

古希腊武士在女神雅典娜的监视下用石子投票表决古希腊武士在女神雅典娜的监视下用石子投票表决

  代表性民主和一人一票的直接民主,到底哪个更公平?

  实话说,公平是一个感性而难以量化的标准。

  以美国选举的选区而言,一人一票的选举会使竞选人只扎堆在加州、纽约这些人口稠密的地区,而选区制度则使那些人口少的小州虽然票数少,却也可能成为改变风向的重要力量,可说是地域性的公平。可是获得了更多的大众选票却阴差阳错在‘选举人票’上败选,落败的一方确实也败得很窝囊,难免要让人质疑选区的公平性。

  公平与否是一个政治选择,但若看看欧洲国家公投的效果,就不难理解为何直接民主在现代社会里已销声匿迹了。原因很简单:现代经济社会的复杂程度和职业化程度,令非专家的普通公民很难做出最优的集体决策。

  试想一个人生了病,不是太严重、但是也需要看医生的那种,是该全家人一人一票来决定治疗方案,还是全家人先共同选择一个信得过的医生、再由医生出治疗方案?

  代表性民主里的代表,就是医生。

  从这种意义上说,公投是政府逃避责任的表现:试想如果你的医生有一天让你自己决定如何治疗——可是我不是医生、你是医生啊,我们付了钱,难道不是为了听你的专业意见。同样地,人民选出来的自己州、县、郡的代表,拿着工资,炫耀着自己的执政经验,却把做关键决定的责任推给老百姓,还美其名曰“让人民自己当家做主”,岂不是太不负责任?

  像卡梅伦政府把是否脱欧的议题变成公投主题,并且丢给公民两个yes or no 这样冷冰冰的粗暴选项的作为,确实是在推卸执政政府应负的责任,等同于把自己的作业丢给别的小孩去做。然而别的小孩也不是傻瓜,因为没过多久,就有人发起了“再也不替你做作业”的公投——

  “一人一票选总统”(one-man-one-vote)作为口号,简单明了又响亮,天然有一种一呼百应的魅力,所以历史上无数的民权运动领袖用了这个口号,壹读君今天也用了。试想假如今日的标题是“一个选区五十五票”(加州选区共有55个选举人票,是全美最大的一个选区),你还会点进来看嘛?

  #除了议会制、总统制、和那个明显优于一切的制度之外,你还知道什么样的民主制度?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总统首相议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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