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守则修订保留宏观要求亟待评价体系(图)

2013年10月09日17:29  新民晚报    
在学校,老师会从细节指点孩子的言行举止 图 杨毅/CFP 在学校,老师会从细节指点孩子的言行举止 图 杨毅/CFP

  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透露,该司正在牵头修订《中小学生守则》。消息一出,围绕中小学生基本行为规范的制定与评价等问题,专家们也提出了多种意见与建议,包括认为不该笼统地指责我国对学生的行为要求都是“空洞”和缺乏“可操作性”的。 

  宏观要求仍是必须 

  现行的《中小学生守则》是在2004年时由教育部将《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而成的,共10条,涉及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科学、珍爱生命、热爱大自然等多个方面。有消息说,此次修订《中小学生守则》,是要让学生去执行最该执行的一些规范,空洞的东西不一定都要,有些应该坚持的内容那也应该是我们长期的目标,不一定全写到守则当中。 

  对此,上海金山区教育局局长顾宏伟说,由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守则》是国家层面对学生的宏观要求,也是必须的要求。事实上,我国还同时制定了包含更多细则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而且,各个地方、各个学校,对不同学段的学生都会制定出不同的规范化细则要求,便于学生对照执行。 

  行为规范细化可行 

  此前,一则名为“中美小学生守则对比”的微博上引发了各种议论,特别是认为我国守则中提出的诸如珍爱生命、注意安全等内容,都是些原则性的规定。相比之下,美国小学生守则内容更细致入微,可操作性也强,口语表达更是简单易懂,如“按时或稍提前到课堂”、“当老师提问且没有指定某一学生回答时,知道答案的都应该举手”、“缺席时必须补上所缺的课业,向老师或同学请教”等等。由此“对比”得出的结论是,我国的守则“内容空洞,可操作性差”。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胡申生说,我国的守则给人的印象是文字很整齐,还有些类似标语性、概念性的口号。然而,我国对小学生的行为规范要求里,既有注重仪表、礼貌待人、勤奋学习、孝敬父母、遵守公德等原则性要求,更有诸如讲话注意场合和分寸、未经允许不擅自进入他人房间、未经家长[微博]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等十分细化的内容,可操作性并不比所谓的“美国守则”差。 

  亟待制定评价体系 

  “目前比修订守则更为迫切的,是需要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学生德育评价方案与体系。”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裘晓兰博士说,现在对中小学生有德育考评,有时还需要量化成分数,为升学或选优提供直观的数据,这就更必须对《中小学生守则》或行为规范等做出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比如,怎样认定“热爱劳动”,是打5分还是打1分,应制定出具体的标准。这样,学生们就会有更明确的努力方向,真正知道怎么去做,怎样的行为才更好。 

  新黄浦实验学校校长王洪伟还提出,修订学生守则应该在充分总结我国学校德育工作成绩与不足的基础上广泛征集民意,特别是要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因为,德育评价最终还是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并进行积极的自我评价,这样才能内化为自觉行为。 

  本报记者 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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