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机病”困扰家长学校亟待规范

2013年10月21日10:39  法制日报 微博   

  如何教育孩子文明上网,让家庭教育中亲子关系因为网络而发挥更多的正能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应该改变家长[微博]意识,提高家长适应网络时代的应变能力,让家长成为网络的主体,成为网络的受益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 我站在你面前

  你却在玩手机”

  泰戈尔的著名诗作,如今被改编成了针砭“手机病”的段子。引起关注的是,如今“手机病”已从成人蔓延到了青少年群体身上。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邓丽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青少年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越来越高,这是不可回避也是不可能杜绝和禁止的。”

  如何与患上“手机病”的孩子们相处,成了当下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都无法避开的新挑战。尤其学校,由于缺乏统一规范,各地各校对待青少年带手机上学的态度各不相同,采取的管理手段也各显神通,以至于争议频出。

  有一线教育工作者提出,如今的智能手机就如同一台电脑,全班同学使用手机就如同一个网吧,未成年人是被禁止进入网吧的,但却可以随意使用智能手机上网。如何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避免不良信息危害,应该将战场从电脑延伸到手机上。

  学生“手机病”困扰家长学校

  今年10月4日,重庆铁路中学校长黄兴力收到了一条学生家长发来的控诉短信。

  “大致内容说,智能手机残害学生身体,智能手机成瘾和网瘾是一样的。伤害眼睛、颈椎,严重降低记忆力,令孩子面对面沟通能力缺失,造成攀比心滋生,占用大量学习时间。”黄兴力向《法制日报》记者回忆,这名家长在短信最后说,智能手机的危害“用罄竹难书形容都不为过”。

  这是一名神秘的家长,我们称他为“申先生”。黄兴力说,由于舆论的关注,他已不再接受采访,但他向黄兴力发出这样一条短信的原因,早已广为流传。

  2012年7月,经济条件尚佳的申先生给儿子买了一部2000多元的智能手机。但他渐渐发现,儿子吃饭、做作业的时候都在玩手机。

  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他描述当时的儿子“整个人都快‘沦陷’了,看上去像患了手机强迫症,与网瘾一样”。

  到开学以后,孩子回来说看不清黑板,视力下降得特别严重,申先生带孩子去配了一副眼镜;但没过多久,孩子说又看不清楚黑板了,于是又去换了一副眼镜,从100度上升到了150度。

  申先生对媒体称,那段时间,他发现儿子的睡眠质量也出现了问题。孩子在睡觉前喜欢把手机放枕头边,上床后就习惯性地取出手机,不是听歌就是看小说,“越看越睡不着,到很晚才睡觉”。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多名家长也表示,在高频度使用手机后,孩子出现的症状几乎一模一样。

  孩子们的这些变化也在学校被老师们发现了,许多学校为此陆续出台了限制、禁止学生使用手机的规定。

  2012年初,河南省长垣县第一中学针对屡禁不止的学生携带手机现象,一口气劝退了18名学生;湖北省武汉市一所中学,校规要求学生不准在学校使用手机,一经发现,一律以砸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国庆节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一中校内各宿舍楼的墙体上被安装上了手机信号屏蔽器,而每间宿舍也被安装上了插卡电话,以限制学生使用手机。

  因为缺乏统一规范,这类校规往往引起较大争议。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高中以“考场违纪”为由,当着全校师生及家长的面集中砸毁学生被没收的数十台手机,被质疑管理粗暴;辽宁省沈阳市一名中学生因为将手机带入学校,违反了校规,被禁止入住宿舍一个星期,引起了家长的抗议。

  一所学校的“去智能手机”实验

  发现孩子使用智能手机的严重危害后,申先生的做法是,和儿子商量将智能手机换成了非智能手机。效果几乎立竿见影。申先生对媒体称,这一学期,儿子的视力成功降低到100度以下,也不会只顾看手机,懒得搭理旁人了。

  “他做过调查,小孩一天在智能手机上花费3.5小时。在看到自己孩子效果明显后,他想在学校发起使用非智能手机,禁用智能手机的活动。用自己一年的收入为全校学生购买非智能手机并免费发放给他们。”黄兴力告诉记者,他把这些内容也发布到网上,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黄兴力内心里赞同这样的做法:“智能手机就像一台电脑,可以上网浏览任何信息,学生人手一台,其实就是一个微型的移动网吧,但网吧是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所以,未成年人玩智能手机也应该有限制。”

  黄兴力的微博发出后,引起了网上网下的广泛讨论,赞同和反对之声针锋相对。

  “一般有孩子在上中学的,都会同意,孩子不在中学的就更多反对之声。最大的质疑就是说这种做法倒行逆施,不符合潮流,科技是向前走的,就应该充分利用,患上‘手机病’是使用的问题,不是手机的问题。”黄兴力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

  在两种观点互不相让的情况下,黄兴力最终选择进行探索性实验。

  10月15日,被选为试点班的初二(6)班召开家长会,最终全班42名学生,有37名学生在和家长商量后决定参与实验。次日,由申先生捐赠的手机发放到了这37名学生手上。

  黄兴力说,之所以选初二年级是有原因的,初中生相对于高中生来说自控力要差一些,初中生用智能手机来学习的机会相对不多;在年级选择上,初一学生刚来比较听话,初三学生要忙着中考[微博],只有初二的学生最适合。

  黄兴力介绍,在实验初期,他们会对试验班做一个调查,在视力、与人交往等方面摸底,与实验后期进行对比。

  但他坦言,做这样一个实验也面临着挑战。“目前没有任何行政文件对学生使用智能手机作出规定,都是自己摸着做,我也希望会有这样一个规范。”黄兴力说。

  家庭教育是抵制不良信息的关键

  学生家长捐赠非智能手机一事,也引起一些专家的思考。

  北京外国语大学[微博]法学院副教授姚金菊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手机上网的确会给青少年带来影响。不过,我们应该将这些影响进行分类,需要区别对待。第一类影响是手机上网浏览到的色情信息,对于这一点,可以通过现行法律进行治理;第二类影响在于网络暴力,这也可以通过法律来规范;手机上网对青少年的最大影响在于网络游戏,进而导致青少年沉迷其中,对于这一影响,应该需要通过综合治理来消弭。

  姚金菊认为,之所以强调综合治理,原因在于青少年通过手机上网这种行为是不可能禁止的,一方面上网确实有其有利的一面;另一方面,从青少年的心理来讲,越禁止可能越激发他们的好奇。

  “减少手机网络的不良影响,需要学校、家长、社会等多方面共同参与治理。”姚金菊说,对于家长而言,应该承担起监护责任。目前,很多家长认为,将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就可以了,孩子在学校可以免除家长的监护责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不管从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从教育本身而言,家长的监护与家庭教育对青少年而言是不可或缺的。

  这一点也得到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微博]副院长熊丙奇[微博]的赞同,“减少手机上网的不良影响,‘堵’解决不了问题。国外一般采取的是生活教育方式,即让家长陪着孩子一起使用手机上网,引导孩子正确、合理使用手机,教育孩子如何分辨不良信息。久而久之,在这种环境下,孩子自然可以形成健康上网的习惯”。

  在姚金菊看来,家长不仅要承担监护的责任,还需要通过家长委员会的形式,与学校、学生代表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青少年有哪些需求,可以由家长委员会、学校、学生三方共同开发青少年自己的网站,让青少年有自己的网络平台。

  “另外,可以考虑在家长委员会与学生同意的情况下,由学校与通讯公司互动,在技术上实现18岁以上才能登录的网页、游戏,或者订制学生使用的手机。”姚金菊说。

  邓丽则对记者表示:“如何教育孩子文明上网,让家庭教育中亲子关系因为网络而发挥更多的正能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改变家长意识,提高家长适应网络时代的应变能力,让家长成为网络的主体,成为网络的受益者,是我们服务妇女儿童家庭、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应尽义务和职责。”(记者范传贵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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