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恋爱偷偷汇款5万多 师母起诉女生还钱

2013年10月25日09:57  钱江晚报    

  老师和女生谈恋爱,偷偷汇款5万多

  师母不干了,起诉女生要她还钱

  师母说:他们的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

  法院认定其中25000元为借款,判女生归还,其余不予支持

  46岁的男老师王某,有妻有子,却和自己班上的90后女学生谈起了恋爱,还是精神恋爱。

  两人的恋情持续了5年,为了这份爱,从2011年起,老师29次向女学生的账户汇款,共计53600元。今年年初,这段师生恋因被师母发觉,以分手告终。

  谁知“狗血”的一幕上演,倒不是女学生一哭二闹拉扯不清,而是老师和师母觉得自己亏了,两次把女学生告上法庭,追讨几年来汇出的五万多块钱。

  高中师生精神恋爱

  老师瞒着老婆汇款29笔

  这段奇葩的师生恋发生时,王某还在宁波某外国语学校任教,莉莉(化名)是他高三班上的女学生,两人互有好感,关系暧昧。

  2009年,莉莉高中毕业,留在宁波读成人本科,王某则被调往嘉兴一所知名高中任教。莉莉说,相隔两地并没有阻断两人的交往,电话和QQ聊天让两人开始了远距离的“精神恋爱”。

  2011年起,王老师开始瞒着妻子给莉莉汇款。王某说,一开始也就是汇几百元,但后来莉莉要钱的理由越来越多,比如母亲开店需要资金周转、父亲赌博需要她还钱等等,王某汇出的钱也越来越多。

  去年11月,莉莉向王某借了2万元,说年底之前会还给他,到了12月,莉莉又向王某借了5000元,但是这些钱一直没还上。

  总的算下来,共计29笔,53600元。

  师母察觉棒打鸳鸯散

  逼着老公打官司讨回2万5

  连续两大笔钱汇出,王某的老婆终于发觉了。没办法,王某只好坦白了自己汇钱的事。之后,这段持续5年的师生恋,也在今年年初破裂。

  但这并不是结束。在老婆的压力下,今年3月11日,王某向宁波宁海法院提起诉讼,称53600元是借给莉莉的,要求她返还。

  莉莉拒绝调解,她认为两人是恋人关系,这些钱是王某赠与的,无需归还。

  一对师生恋人就此对簿公堂。

  法庭上,王某出示了与莉莉的QQ聊天记录:“你的2万,我妈妈年终奖金拿了就会还你,我还想借5000元,下个月20号还3500元,28号还1500元。”

  既然撕破脸,莉莉不甘示弱,也拿出了聊天记录里王某的话:“你下学年的学费和部分生活费,我负责了”;“宝宝,我写稿的钱,是全部给你花的”……

  最终,宁海法院认定王某的汇款中,25000元为莉莉借款,判莉莉予以归还,其他钱款有赠与可能,不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师母亲自上阵追讨余款

  称不道德关系的赠与无效

  宁海法院判决后,王某不甘心,提起上诉,被宁波中院驳回。

  但王某老婆还是咽不下这口气。今年8月,她换了地方打官司,将丈夫和莉莉一同告上了嘉兴南湖区法院,理由是剩余的28600元是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和莉莉的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关系无效。

  虽然这次起诉,王某也成了被告,但法庭工作人员透露,这只是起诉程序的需要,其实王某和老婆是一条心的,是“站在被告席上的原告”。

  按照惯例,开庭前,法官要进行调解。可电话打到莉莉那儿,这个21岁的女孩很生气:“怎么又来起诉我?五年青春,我才是受伤害的,我不愿意调解,法院判多少我就给多少。”

  没办法,上法庭吧。

  法庭上老师说自己被骗了

  法院认为于理不通

  庭审时,只是王某来了,王某老婆和莉莉都由代理律师出庭。庭上,王某一直想撇清和莉莉的关系,“她一直在欺骗我,我是出于对学生的关心和信任,才把钱借给她的。”

  莉莉的代理律师反驳:“(王某汇款)是为了实现不应该发生的某些目的,打款给莉莉是王某为了取悦莉莉而赠与的,并不是借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连续27次(除去25000元的那两笔)向自己的学生赠与款项,说明其知晓自己行为的后果,若为被欺诈,于理不通;王某亦未提出证据,证明莉莉以欺骗手段获取赠款。

  另外,王某夫妇年收入有20多万元,王某的汇款多来源于稿费、加班费和奖金,虽然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也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并不意味着每一笔开支,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对于王某妻子提出的“王某和莉莉的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关系无效”,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

  最后,南湖区法院驳回了王某妻子的诉讼请求。

  本报通讯员 金娜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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