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中小学教师职称由政府“评”、学校“聘”的模式,将转变为学校主导的“评聘合一”;以往一个学校对应一个校长级别的制度,也将转变为校长职级制。昨日南都记者获悉,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配套办法》共3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到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中小学,征求各方意见。接受采访的校长、教师和专家对于学校评聘教师的政策意见不一,有校长担心与教师的关系复杂化。
成立监督委员会负责评聘全过程
据悉,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共同起草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其配套的《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行办法》、《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实施办法》。本次下发的除了3个征求意见稿,还有相应的3个起草说明。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次改革将涉及深圳普通公办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区教研单位、电化教育机构。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可概括为“评聘分离”:政府给教师评职称,学校根据需要聘教师。改革后,人力资源部门将不再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评、聘均由学校主导。
具体的做法,是由学校组建评聘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开展人才评价。评聘委员会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组成,代表由全体教师投票产生,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9人。学校可探索学校、学生、家长[微博]等多元评价,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学校也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定期对全体或部分教师重新进行聘任。学校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时,鼓励开展跨校评聘,鼓励教师从优质学校向普通学校或薄弱学校流动。
人事问题牵一发动全身。从征求意见稿可看出,政府虽希望学校有一定的教师评聘的自主权,但并非没有任何标准。《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规定了评聘条件、方式和过程等等。此外对于被评聘者,还有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限制。起草说明中指出,该《办法》将国家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作为评聘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学校还须自主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具体条件和量化考核指标。这样既保证了各级教师的基本水平,又可与学校办学特色紧密结合。
另外,文件也对评聘的过程监督提出明确要求。比如要成立监督委员会,负责评聘全过程监督和异议处理等。
校长试行职级制共设9个等级
校长职级制共设9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二级校长、三级校长、四级校长、五级校长、六级校长、七级校长、八级校长。正校长对应特级至四级校长,副校长可对应四级至八级校长。其中,特级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3%,一级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7%,二级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15%。四级副校长不超过副校长总岗位数的20%,五级副校长不超过副校长总岗位数的30%。
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分别成立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对校长职级进行评定。市评定委员会负责对全市二级以上正校长、四级副校长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长职级的评定。区评定委员会负责对本区三级及以下正校长和五级以下副校长职级的评定。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校长,降低一个职级。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校长,撤销职级并予以解聘。四级正校长和八级校长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撤销职级并予以解聘。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中小学校长交流办法,鼓励优秀校长向普通学校和薄弱学校交流,提升教育质量。在职级工资方面,政府将结合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校长工资分配办法。
官方认为,通过建立校长职级制,可淡化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破除不利于中小学校长跨校交流的制度障碍,建立以治校能力和实绩为核心的评价激励机制,促进中小学校长的专业化发展。
各方观点
赞成:可调动教师积极性
有校长认为,改革的主要思路,就是淡化职称与岗位直接对应,有职称和无职称的教师符合评聘条件的,均可参与职务(岗位)评聘,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把原由政府主导的“评”和学校主导的“聘”,都下放到学校,可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
担忧:校长担心矛盾下移
福田中学一名郭姓教师说,评聘合一肯定是好事。“但是否会滋生新的腐败呢?一些和学校领导关系好的老师或者位居中层的老师会不会有捷径呢?谁来监管,如何监督保证公平透明?”
南山区一名中学校长说,改革的弊端是将矛盾下移,使本来就比较微妙的学校管理者与教师的关系更加复杂化。该校长认为,教师的工作不好划分等级层次,学校评聘的权力越大,校长难以控制的矛盾就越多。
“把行政管理手段用到学校管理上,只会越管越乱。”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直属学校校长也认为,改革可能会给学校制造更多的矛盾。
建议:评聘方案要公正
●深圳市翰林学校语文教师武宏伟认为,要有一个全市统一的“实施细则”作为指导,要有一个真正能够不受领导左右的评聘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还要研究出一个能够促动教师进行自我完善、自我学习提高的办法,作为这项改革的“主打歌曲”。
●多名校长和教师认为,既然政府把评聘的“权杖”放给学校,校方就千万不能走过场,应该引入多元评价机制。“老师的职称应该交给学生、家长、社会来评定。”家庭学堂网站创始人田国宝说。
旧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可概括为“评聘分离”:政府给教师评职称,学校根据需要聘教师
新意见
人力资源部门将不再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评、聘均由学校主导。
具体做法
●由学校组建评聘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开展人才评价。
●评聘委员会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组成,代表由全体教师投票产生,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9人。
●学校可探索学校、学生、家长等多元评价,采取多种评价方式。
涉及范围
深圳普通公办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区教研单位、电化教育机构
校长职级制
共设9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二级校长、三级校长、四级校长、五级校长、六级校长、七级校长、八级校长
采写:南都记者 庄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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