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教师有权弹劾校长彰显法治的教育生态

2015年01月06日14:40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近日,北京市十一学校的100多位教师代表以不记名方式高票通过了《学校章程》,开启了该校依法治校的新纪元。《章程》不仅将学校运行中各个领域的工作加以规约,而且还将弹劾校长和校长辞职等涉及人事制度的敏感内容纳入了治理结构的规定中。消息一经报道,立刻引发舆论关注,多数点赞这一果敢有为的变革。

  “权力来自何方,服务对象往往就在何方”,十一学校自下而上的赋权环节要求校长必须是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会的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必须每年向全校述职、必须接受教代会全体代表的信任投票……如此主动戴上“镣铐”跳舞的革新,彰显出李希贵作为教育家的智慧和情怀。

  其实,诸如类似的探索并不鲜见。早在2009年,江苏睢宁便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校长组阁与教师弹劾制改革,如今包括镇江、张家港等在内的地区均踏上了校长组阁之路,收效颇丰。回顾舆论,不难看出以往人们还纠结于“教师能否弹劾校长”的话题并为此忧虑重重。如今越来越多的学校正从校长唯上、唯官、唯权的思维桎梏中走出来,在行动的路上朝着建设“尊重师生、尊重规律、尊重民主”的教育生态的目标迈进。

  众所周知,校长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领航人。有人如此定义校长角色的论道颇值得回味:校长要做闹钟——就是要通过敲自己去提醒别人;校长要做车胎——受得了“气”才坚强,受不了“气”的就软弱。这恰恰与赋予教师自下而上的弹劾校长、参与管理的权力如出一辙。

  首先,校长在这样严格的制度约束下,自然被置于全体教师的监督之中,自然就不能眼睛向上、想方设法迎合上级指令。这一制度设计正是要督促一校之长,切实用心做教育,扎根在自己学校的发展全局中,努力思考如何谋划学校的目标方略、如何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如何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从而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教育氛围。

  其次,教师被切实赋予了选择表决权,获得了公开透明的赋权,自然会让他们珍视权利、负责任地表达。试想一旦合理的想法有了坚硬的“伸张”平台,能不欢欣畅快吗?而在一定程度上,这也遏止了某些校长独断专行的家长[微博]作风,有效地保障教师参与民主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尊重每一个人的表达权,恰恰在形成相互约束、彼此制衡的治理体系,才能逐渐激发每一个人的创造活力,让学校获得凝聚人心的力量。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共产主义的思想性必须以对人的尊重为前提,把尊重人的思想贯彻到学校教育的具体规章和制度中去,需要高度的教育素养和才能。如此看,赋予全校民主管理的规范,势必会给学校带来充满生机、以人为本的现代学校治理生态。十一学校《章程》在新年之初为“依法治校”开局,的确颇具示范和引领意义。 本社评论员线教平

文章关键词: 弹劾校长十一学校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高考院校库

(共有2484所高校高招分数线信息) 高校联系方式 录取规则 热门排行
院校搜索:
高校分数线:
批次控制线:
估分择校:
专业分数线: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