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学生溺水是暑期安全重中之重

2015年07月14日10:51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收藏本文     

  华商报讯(记者 张红娟)各校近日陆续进入暑假,渭南市教育局发文明确要求,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及普通高中,暑假放假时间不得晚于7月20日,教育部门提醒学生及家长[微博]注意暑期安全,严防溺水、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严禁组织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补课

  渭南市教育局7月7日向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发出通知,对放假及秋季开学时间作出明确要求: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及普通高级中学,暑假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20日,秋季开学报到时间均为8月30日~31日,9月1日正式开学。

  近期有新一届高三学生反映,学校组织学生补课,有学生和家长对此表示不满。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有偿补课。

  对于确需补课的新一届高三年级学生,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可在8月1日~30日集中组织学生进行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并且补课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凡组织高一年级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由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提前开学军训,且不得组织课堂教学,开学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学校在军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及措施 努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暑假期间,学生、家长、学校及相关部门需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及措施,切实加强暑期师生人身、财产及校园安全。

  据渭南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放假前,各校要组织广大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事故。

  尤其需要引起家长及学生高度警惕的是,每年暑期都是溺水事件的多发期。因此,严防溺水,是暑期安全防范的重中之重。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还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有全体学生家长参加的防溺水专题会,努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防溺水及自救能力。

  对于学生来说,要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无家长陪同监护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坚决杜绝到河流、水库、池塘、渠道等涉水区域戏水、游泳。另外,夏季气温高,易发生中暑、中毒,学生须注意饮食卫生,不乱吃乱喝,防止食物中毒,同时注意交通及消防安全。 

文章关键词: 暑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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