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出台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七个五年(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七五”普法时期,我省中考要增加法治知识内容。这是我省首次立法要求在中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
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基础性工程。决议对青少年学法用法作出规定: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将编写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地方课程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中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法治教育。
决议还提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建立重点主管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并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法律解读。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和警示作用。各行业、各单位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