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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配偶移民这一类别中,有已婚移民和未婚移民两种情况。这两种签证的审理程序大体相同, 申请时所填写的表格和提交的文件也是基本相同的。那么这两种签证在评审时,有哪些标准是不同的呢?其实,对于这大一类签证:通过配偶关系赴澳洲的签证,签证官最关心的两人关系的真实性。真实性需要有相应的证据做支持。在真实性通过验证后,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是担保人和申请人经济能力的证明。移民官会综合考虑两个人的经济能力并且进一步决定是否需要额外的经济担保人。
已婚和未婚配偶移民在经济能力要求方面略有区别。这是由于所给的签证时间长短不同,签证官需要考虑的申请人和担保人在澳洲一起生活,能否完全独立承担生活花费的能力的可能性及风险。
再一个审理标准的差别是两人认识时间长短。已婚配偶移民对于认识时间和交往过程要求更严格些,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特殊的理由,即使暂时不满足一些方面的要求,是可以申请特许签证的。
在提交配偶移民签证申请之前,建议综合考虑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交往时间,经济能力等因素,选择效率较高、风险低的签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