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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间国际教育交流活动
除上述由官方负责的国际教育交流事务外,大多数国际教育交流活动是在民间进行的,包括学生、家长、教育工作者、学校等从事的国际交流活动。活动形式包括:由私营企业赞助的交流项目;跨院校合作;研究合作;学生到国外学习旅行;学分转移和互认协议;院校合作伙伴关系;私人咨询和支持服务;个人或团体寻求国际教育或教学工作机会等。除跨境流动需要办理护照和签证外,这些活动一般不需要政府的批准或监管。
(三)官方和民间合作进行的国际教育交流活动
有四类需要官方和民间合作进行的国际交流活动。第一,签署正式的国际协议,进行国际谈判和访问;虽然主要由官方组织实施,但需要听取民间的意见,或需要有民间代表参加。第二,面向国际提供教育信息服务;美国教育信息中心(USNEI)本身是一种官方和民间合作的组织,美国国务院的海外信息服务也需要民间组织和信息提供者参与。第三,制定国家间学位学分互认政策;虽然美国大学、雇主、颁发许可证的部门都能够就是否承认国外的学位学分自行做出决定,但“全国外国教育文凭评价委员会”(the National Council for the Evaluation of Foreign Educational Credentials)仍然需要就国际教育文凭互认提供一般性指导。这一委员会既包括官方也包括民间的成员。第四,制定和实施国际教育政策;美国教育部、国务院以及其它机构在制定和实施国际教育政策时,经常需要征求教育界及其他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