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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高等教育历史悠久,知名高校众多,高等教育机构占世界总数的23.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2%,位居世界前列。前不久,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洲高等教育管理研究报告》,其中专就各国高等教育的资金投入和来源进行了研究和评估。
报告指出,在欧洲,尽管各国政府鼓励高等教育机构通过自筹资金办学,但是高等教育的主要资金来源还是依赖于政府的直接投入。据2003年统计数据,欧盟27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资金来源分布情况是,79.9%来自政府投入和公共资金,只有5个国家的公共资金投入比例低于70%,分别是波兰69%,塞浦路斯65.8%,立陶宛61.8%,保加利亚55.2%,拉脱维亚44.9%。
目前,欧洲各国对高等教育机构资金投入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政府在自己预算框架内根据高等教育机构的实际支出提供,另一种是政府根据高等教育机构的表现和成绩提供经费。政府对所投入的资金管理比较宏观,高等教育机构具体负责资金的合理使用。
除政府投入外,欧洲高等教育机构对于自筹资金的使用权有较大的自主性。自筹资金包括两种:一种是来自学生家庭的费用,例如学费和杂费。1999年至2004年间,欧盟国家高等教育的平均家庭支出比例从7%增加到13%。有些国家高等教育家庭支出增加的幅度比较明显,如法国从2.5%增加到9.7%,意大利从2%增加到18%,拉脱维亚从35%增加到48%。保加利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波兰的家庭教育支出比例在25%到50%之间。
另外一种是来自其他各类渠道的资助和收入。1999年至2004年间,法国、意大利、斯洛伐克等国的高等教育机构从其他各类渠道得到自筹资金收入增幅不大。2004年,保加利亚、冰岛、希腊、塞浦路斯、拉托维亚、马耳他和奥地利等国高等教育机构自筹资金比例不足3%。荷兰、瑞典和英国的自筹资金比例在10%以上。匈牙利最高,为15%以上。(刘万亮编译,作者单位为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