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此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我校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生源充足的院(系)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学科(专业)复试要求。考生须达到报考院(系)学科(专业)的复试要求才能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在1:1.2左右),由各院(系)组织。
2. 统考考生(不含参加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超过专业分数线20分以上,单科(限一门)可降2分。
3. 参加管理类联考考生,若本科毕业后工作6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工作8年以上,在现工作岗位做出突出成绩(需提供工作单位负责人签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较好培养潜质的,可在总分或一门单科线下5分之内提出复试申请,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方可参加复试。
4.其他相关照顾政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5.我校将于3月13日左右陆续公布各院系复试细则和名单,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1日前后,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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