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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400名师05司考真题详解 法理部分(2)

http://www.sina.com.cn 2005/11/10 14:02  LG400司法培训学校

  4.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台,遗忘在商场门口,被王某拾得。王某拿至家中使用时,因电饭煲漏电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伤。王某向商场索赔,商场以王某不当得利为由不予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能够成立?

  A.王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据

  B.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的损害

  C.由王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

  D.按照风险责任原则,陆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买者应为王某的损害承担责任

  【考点】归责原则。

  【答案】A。

  【解析】法律责任的归结,也叫归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在我国,归责的主要原则可以概括为: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合理性原则。责任法定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在逻辑结构中,当出现了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因此A正确。王某拾得陆某的电饭煲属于不当得利负有返还的义务,但是王某所受的损伤与其不当得利行为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联系,由其自身承担电饭煲所致的损害显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B错误。公平原则要求对任何违法、违约的行为都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其讲究的是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而本案中王某所致的损害并非因自身违法行为造成,故不符合公平原则,C错误。而陆某在本案中作为消费者与王某的损害之间毫无关联性,故D项让其承担责任也是不对的。

  5.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邢某被控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5年有期徒刑。邢某不服上诉,理由是自己偷割电缆变卖所得仅50元钱,顶多属于“小偷小摸”行为。二审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持原判。对此,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A.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邢某行为所作出的判断是一种事实判断

  B.《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在这个案件中,法官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

  D.邢某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是对法律的认识错误

  【考点】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答案】A

  【解析】法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存在以下主要的区别:首先,法律的价值判断由于是作为主体的人所进行的相关判断,因而它以主体为取向尺度,随主体的不同而呈现出相关差异。但事实判断则是以现存的法律制度作为判断的取向的。其次,判断的维度不同,法律上的价值判断带有明显的个人的印记,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事实判断则是尽可能做到“情感中立”或“价值中立”。再次,判断的方法不同,法律价值判断是一种规范性判断的方式,它关注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法律的事实判断则是一种描述性判断;最后,判断的真伪不同,法律的价值判断的真伪取决于主客体之间 价值关系的契合程度。而事实判断的真伪主要在于其与客体的真实情况是否符合。 本案中法官对邢某行为所作的判断显然不是事实判断。因此A是错误的。

  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解释。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B正确。

  法律推理可以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辨证推理。演绎推理在法律推理中广为运用。其在结构上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大前提是那种概括了若干同类个别事物中共性的普遍性判断,小前提是对某一个别事物属于大前提主词外延的一种说明,结论表明该个别事物也具有在大前提中普遍性判断所揭示的属性。本案中的法官典型地运用了演绎推理。C正确。邢某仅仅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一般危害性,而没有认识到其在法律上可能具有的危害,显然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D正确。

宪法、法理、法制史
授课讲师:LG400名师 中国政法大学 杨帆
宪法、法理、法制史 part1 (视频学习)
宪法、法理、法制史 part2 (视频学习)
宪法、法理、法制史 part3 (视频学习)
宪法、法理、法制史 part4 (视频学习)
宪法、法理、法制史 part5 (视频学习)
宪法、法理、法制史 part6 (视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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