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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400名师05司考真题详解 商法部分(5)

http://www.sina.com.cn 2005/11/10 15:18  LG400司法培训学校

  69.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甲公司发出的下列收购要约,哪些内容是合法的?

  A.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至51%时即不再收购

  B.甲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乙公司股份的收购

  C.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

  D.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甲公司视具体情况可以撤回收购要约

  69.[答案] ABC

  [考点] 上市公司的收购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3条:“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第84条:“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中事项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予以公告。”第85条:“收购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所有的股东。”

  (三)不定项选择题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请回答以下89-92题。

  89.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

  A.以被保险人甲为受益人

  B.以被保险人甲指定的张乙为受益人

  C.以投保人张某为受益人,但须经甲同意

  D.以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89.[答案] ABCD

  [考点] 受益人的确定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1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90.在张某为其女儿张乙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

  A.因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张某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B.张乙虽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因她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故她可以指定受益人

  C.因张乙无民事行为能力,她可以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

  D.张某作为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张乙的同意

  90.[答案] A

  [考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时受益人的确定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1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第316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91.张某为甲和张乙投保的保险合同均约定为分期支付保费。张某支付了首期保费后,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这有可能引起什么后果?

  A.合同效力中止

  B.合同终止

  C.保险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D.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91.[答案] AD

  [考点]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8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92.张某续交保费两年后,由于经济上陷入困境,无力继续支付保费,遂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费。对于张某的这一请求,应当如何认定?

  A.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但无权要求退还任何费用

  B.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已交的保费

  C.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按规定退还保费,但保险公司有权收取违约金

  92.[答案] C

  [考点] 保险合同的解除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9条;“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商法、经济法
授课讲师:LG400名师 中国人民大学 王斐民
商法、经济法 part1(视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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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经济法 part3(视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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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经济法 part6(视频学习)
商法、经济法 part7(视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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